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实操指引
劳动合同快到期,心里难免犯嘀咕:想继续干,公司没动静,要不要主动问续签?不问吧,怕公司忘了或者没打算续,自己被动;问了吧,又怕显得掉价,万一公司本来想续,反而让自己没了谈判筹码。其实这事不用纠结,核心看“签约次数、公司态度、自身需求”三个关键点,不同情况有不同做法,今天用大白话讲透,让你既不被动吃亏,也不白费功夫。
首先得明确一个法律底线: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和员工都有选择续不续的权利,但权利行使有规矩,主动沟通不是“求着公司”,而是为了掌握主动权,避免后续纠纷。很多人误以为“主动提续签就是示弱”,其实恰恰相反,清晰表达意愿、留存沟通证据,才是保护自己权益的聪明做法。
第一种情况:第一次签的合同到期,你想继续干,公司没表态。
这种情况下,建议提前30-45天主动问,但别只说“我想续签”,要讲究方式方法。可以这么跟HR或领导说:“我的合同X月X日就到期了,我挺喜欢现在的岗位和团队,想继续干下去,想了解下公司这边的续签安排,也好让我做后续准备。” 这么说既表达了诚意,又没丢姿态,还能倒逼公司明确态度。
为啥要主动问?因为第一次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只要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满1年给1个月工资)就行,而且多数地区没规定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你主动问了,能早点知道结果:如果公司想续,就能顺理成章谈待遇;如果公司不想续,你也能提前找下家,不用等合同到期才慌手慌脚。
这里要注意一个关键:如果公司没说不续,合同到期后你还在正常上班,超过1个月公司没跟你签新合同,主动权就落到你手里了。按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按原条件续签,要是公司不同意,就得付2倍赔偿金,而不是单纯的经济补偿了。所以就算主动问了没结果,也别着急走,正常上班并留存考勤记录,后续维权有依据。
第二种情况:已经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现在要到期了。
这种情况不用犹豫,一定要主动提,而且要书面提,这不是可选,而是必须做的维权动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只要你没有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并且想续签,公司就必须跟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没权利随便不续签了 。
这时候主动提,是为了把“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意愿落到书面上。可以发邮件或微信(留好记录),明确写:“我与公司的第二次劳动合同将于X月X日到期,现正式提出按原合同条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公司在合同到期前提供新合同文本并办理相关手续。” 这么做能避免公司耍小聪明,比如故意不主动提,等合同到期说“不续签”,这种情况就属于违法,你能拿到2N的赔偿金。
之前有个真实案例,李师傅在公司干了6年,签了两次3年合同,到期后公司说“不续签”,李师傅申请仲裁,最后法院判公司违法,支付了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关键就在于李师傅提前书面提出了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公司没法证明他有不能续签的法定情形。
第三种情况:公司已经有“不想续”的信号,比如对你边缘化、降薪、调岗。
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合同到期,只要发现公司有这些操作——比如把你手里的核心工作交给别人、突然下调你的薪资或绩效系数、提出把你调到偏远岗位或无关岗位,这大概率是想逼你主动离职,省一笔经济补偿。
这种情况下,必须主动书面发函,明确表达续签意愿,而且要写清楚“按原合同条件续签”。函件里可以这么说:“本人劳动合同将于X月X日到期,公司近期的岗位调整/薪资变动未与本人协商一致,现本人明确要求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薪资等条件续签合同。如公司不同意,请在合同到期前书面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第二次合同到期则要求支付赔偿金)。”
这么做不是为了真的要续签,而是为了固定证据。公司要是收到函件后还是不按规矩来,比如直接让你走、不支付补偿,你拿着函件和沟通记录去仲裁,胜诉率会非常高。很多公司就是欺负员工不懂法,以为逼你自离就不用花钱,你明确亮明态度和法律依据,反而能让他们不敢乱来。
除了这三种情况,还有几个关键细节要注意,不然容易吃亏:
第一,“维持原条件”不只是工资不变。很多公司续签时玩文字游戏,比如把固定工资拆成“基本工资+绩效”,绩效占比提高还设置难达标的考核,或者删除合同里“明确岗位”的条款,改成“公司可根据需求调岗”,这些都算“降低待遇”。如果公司这么做,你可以拒绝续签,并且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有些情况就算合同到期,公司也不能终止。比如你正在休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或者在公司连续干了15年且快退休了,劳动合同会自动续延到这些情形消失,公司要是敢终止,就是违法。这种情况下,你完全可以主动提续签,不用怕公司拒绝。
第三,沟通一定要留痕。不管是口头问还是书面提,都要保存好证据:微信聊天记录、邮件、通话录音(提前告知对方)、书面函件的签收记录,这些都是后续有纠纷时的“硬通货”。别觉得“跟领导关系好,口头说就行”,真到需要维权的时候,只有书面证据才管用。
还有人会问:“我不想续签了,还用主动说吗?” 分两种情况:如果公司维持或提高待遇想跟你续,你不想续,最好提前30天告知,这样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降低待遇,你不想续,不用提前说,合同到期直接走,还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总结一下:劳动合同到期前,主动提续签不是“掉价”,而是理性维权。第一次合同到期想续就主动问,第二次到期必须书面提,公司有劝退信号就及时亮明态度。核心原则是“不被动等、不盲目问、留好证据”,既给双方留余地,也给自己留退路。
你有没有遇到过合同到期的情况?当时是主动提续签还是等着公司找你?有没有遇到过公司玩文字游戏、降薪续签的情况?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咱们一起聊聊怎么在劳动合同续签里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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