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昨天,重庆市教委发布关于《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明确将在全市中小学探索增设春秋假,通过“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统筹安排”原则,构建更具弹性的假期体系,让学生在学期中获得合理休整。
市教委表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1月27日18:00前将意见反馈至邮箱:cqjjc@cqedu.cn。
总体要求
全市不搞“一刀切”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调研论证。各区县需结合气候条件、教育资源、家长需求等实际情况,充分调研论证后自主决定春秋假是否实施、何时实施、假期时长等,经属地政府同意后统一安排,全市不搞“一刀切”;
——坚持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实施。鼓励有较好工作基础、有积极性的区县率先试点,积累假期组织、家校协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坚持统筹安排,保障教学秩序。在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和课程计划的前提下,统筹校历安排,优化教学周期,不得削弱教育教学质量,也不得随意缩减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总时长。
实施安排
每学年各安排一次
——假期设置。春秋假每学年各安排一次,原则上在5月、11月安排,每次时长建议2~3天,可与法定节假日、周末、运动会、劳动周等相衔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根据气候特点、教学规律、群众需求和社会活动统筹确定。原则上不在期中考试(半期检测)前安排春秋假。
——教学调整。在每学年教学总周数基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春秋假可从每学期1周的学校机动周中调整安排。原则上寒暑假、开学时间不作变动。春秋假制度重点在小学、初中错峰安排,鼓励高中试行。
——假期设计。倡导以“休息放松、接触自然、体验社会、锻炼能力”为核心内容,引导家长孩子对春秋假进行安排,指导家长带领孩子开展人文地理考察、农耕参与、生态保护、红色教育、国防教育、非遗传承、博物馆参观等户外活动,鼓励家庭出游、户外锻炼、亲子阅读等假期安排,充分保障学生充足睡眠、休息与自主发展空间。
实施要求
严禁布置书面作业
——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给学生布置书面形式的家庭作业;严禁返校后立即组织考试;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春秋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组织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学校不得在春秋假期间统一组织或变相引导组织开展研学实践、夏(冬)令营、户外拓展等形式集体活动。
——强化安全教育保障。要坚持落实好我市“1530”安全教育提醒机制,学校在春秋假期前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专门开展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明确家长监护责任;要建立假期家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发布安全提示,确保学生假期安全;要加强假期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防止因沉迷手机(游戏)、亲子矛盾冲突等引发学生极端事件发生。
——做好托管服务供给。托管服务供给方面,构建校家社协同育人体系,要协调好校外托管,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协调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利用少年宫、青少年之家、文化宫等公共场馆提供公益托管服务;要实施好校内托管,学校需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无偿托管服务,不得额外或变相收取托管服务费,真正实现“假有所获、假有所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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