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 20 日,继母许金花被依法执行死刑,为这场持续三年的系统性虐童惨案画上法律句点。司法鉴定显示,琪琪的身体遍布数十处陈旧伤痕,在营养不良、外伤感染、饥饿寒冷的多重摧残下离世,而继母将其绑在卫生间 17 天、逼迫服用泻药、指使他人殴打等恶行,早已突破人伦底线。最高法核准死刑的裁定,彰显了 “虐童必严惩” 的司法导向,回应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期待。

值得关注的是,生父刘江从最初五年六个月刑期被再审改判为十三年六个月,体现了检察机关审判监督的力度。但这一纠正过程也暴露了司法实践中对监护失职行为的追责困境 —— 当生父沦为施暴帮凶,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直接施暴者,唯有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才能形成有效震慑。

悲剧溯源:多重保护的集体失守

琪琪的悲剧绝非孤例,而是家庭监护、社会干预、制度保障三重防线集体失效的必然结果。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生父,不仅对女儿的遭遇视而不见,更网购泻药、提供虐待工具,其冷漠与纵容比暴行本身更令人齿寒;重组家庭的结构失衡,让继母将生活不满肆意发泄在无辜孩子身上,而这种针对性虐待往往披着 “家庭教育” 的伪装,难以被及时察觉。

更令人扼腕的是社会干预的缺位。琪琪四次逃跑,甚至主动向派出所求助,却一次次被送回 “人间地狱”;邻居常年听到孩童哀嚎,目睹其形容枯槁,却未能伸出援手。这背后,既有公众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冷漠心态,更有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力的制度缺陷。最高检数据显示,2021-2023 年涉未成年人暴力案件中,留守儿童涉案占比达 22.94%,而琪琪虽非传统意义上的留守儿童,却遭遇了类似的监护真空。

制度完善:从个案正义到普遍保护

死刑判决是对个案的正义回应,但要避免悲剧重演,更需构建常态化的保护机制。首先,应强化监护干预的刚性。借鉴多地检察机关发出的 “督促监护令” 经验,对存在监护失职风险的家庭提前介入,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干预等方式,纠正监护偏差。对恶意监护、纵容施暴的监护人,应建立更便捷的监护权撤销程序,避免孩子在 “合法” 名义下遭受持续伤害。

其次,必须激活强制报告制度的社会效能。当前,学校、医院、社区等机构虽负有报告义务,但缺乏具体操作指引和责任追究机制。应借鉴云南龙陵县留守儿童数据库的经验,通过智能算法筛查风险线索,同时将报告义务延伸至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高频接触群体,给予举报人充分的安全保障和激励机制。

再者,需要构建 “家校政社” 协同防护网。推广检察官法治副校长、“田间法治课” 等创新形式,让未成年人掌握自我保护技能;建立跨部门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收到虐待举报,能立即启动调查、临时安置、医疗救助等全链条服务,避免受害者被反复送回危险环境。正如最高检推动的 “六大保护” 合力,只有每个环节都不掉链,才能形成无死角的保护屏障。

人性拷问:守护童心需要全社会共情

琪琪生母 “死刑也减轻不了负罪感” 的泣诉,揭示了家庭解体后儿童权益保护的薄弱环节。在离婚率持续攀升的当下,父母不应将恩怨转嫁给孩子,更不能以探视权为筹码剥夺另一方的监护知情权。而对于社会公众而言,面对疑似虐童现象,需要摒弃 “家庭私事” 的固有认知,多一份 “该管的闲事” 的勇气 —— 或许一次及时的报警、一句温暖的询问,就能为困境中的孩子点亮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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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金花伏法了,但全国 1550 万农村留守儿童仍面临着监护缺位、安全风险等多重挑战。死刑是法律的终极惩戒,却不是保护的终点。真正的正义,不仅在于让施暴者付出代价,更在于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成长,让 “不会被虐待” 成为未成年人最基本的安全感。这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需要制度的精密设计,更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担当。唯有如此,才能不让琪琪的悲剧成为更多孩子的命运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