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近期,交警九分局
联合各镇(街道)、派出所
持续对不佩戴安全头盔
非法加装雨篷等交通违法行为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强化宣传劝导与严格执法查处
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现曝光部分典型违法案例
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引以为戒
交通违法曝光台
No.1
交通违法者:宋某某
所属社区:长流河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
违法地点:青江中路
交通违法曝光台
No.2
交通违法者:张某
所属社区:一心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
违法地点:青江中路
交通违法曝光台
No.3
交通违法者:梁某某
所属社区:长流河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
违法地点:青江中路
交通违法曝光台
No.4
交通违法者:严某
所属社区:大弯社区
违法行为:非法加装雨篷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
违法地点:青江中路
交通违法曝光台
No.5
交通违法者:姜某某
所属社区:大弯社区
违法行为:非法加装雨篷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
违法地点:青江中路
交通违法曝光台
No.6
交通违法者:伏某某
所属社区:大弯社区
违法行为:非法加装雨篷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
违法地点:青江中路
法律链接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若驾驶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责令恢复原状,并处3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一个视频看懂
加装雨篷的危害!
头盔戴与不戴
结果真的不一样!
安全无小事,骑行需谨慎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平安出行每一天
主编 | 张毅妮
审核 | 付彪
责任编辑 | 刘斯可 李庆
部分视频来源:成都青白江、看度时政
动动小手点个赞和在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