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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防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近期,交警九分局

联合各镇(街道)、派出所

持续对不佩戴安全头盔

非法加装雨篷等交通违法行为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强化宣传劝导与严格执法查处

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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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现曝光部分典型违法案例

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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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台

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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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宋某某

所属社区:长流河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

违法地点:青江中路

交通违法曝光台

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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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张某

所属社区:一心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

违法地点:青江中路

交通违法曝光台

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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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梁某某

所属社区:长流河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

违法地点:青江中路

交通违法曝光台

N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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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严某

所属社区:大弯社区

违法行为:非法加装雨篷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

违法地点:青江中路

交通违法曝光台

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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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姜某某

所属社区:大弯社区

违法行为:非法加装雨篷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

违法地点:青江中路

交通违法曝光台

N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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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伏某某

所属社区:大弯社区

违法行为:非法加装雨篷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

违法地点:青江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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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若驾驶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责令恢复原状,并处3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一个视频看懂

加装雨篷的危害!

头盔戴与不戴

结果真的不一样!

安全无小事,骑行需谨慎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平安出行每一天

主编 | 张毅妮

审核 | 付彪

责任编辑 | 刘斯可 李庆

部分视频来源:成都青白江、看度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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