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ST纳川(300198)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连城县城发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近期收到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存在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为,决定对其处以12万元的罚款。调查显示,该公司在2025年9月27日至10月8日期间,氨氮排放超过标准值,最高达到14.778mg/L,且在多个时间段内存在超标排放情况。龙岩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0月11日立案调查并送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后续检查确认公司已落实整改,一个月内未再超标。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连城水发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或申辩,视为放弃权利。公司表示将引以为戒,督导子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此次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前三季度,ST纳川实现收入5793万元,归母净利润-1.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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