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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馨餐饮公司与淮阳中学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约定校方收取营业额的4.5%作为管理费。图/新京报

食堂承包商举报校领导“两年拿走330万元”一事,近日有了官方调查结果。

新京报报道,经河南周口市淮阳区联合调查组核实,2023年2月至2024年7月间,淮阳人民中学通过与餐饮公司约定“每日20元餐费中3元返归学校”的方式,累计违规收取410.565万元,这些钱款大部分被用于发放教师补课补助、期中期末考试绩效等,14.7323万元用于学校维修下水道、购买洁具用品,还有8万元被餐厅管理人员非法侵占,0.7万元暂存校长个人账户。

目前,当地已责令学校将全部违规款项退还学生,包括副区长、区教体局局长、涉事中学校长在内的14名责任人被追责,其中2人被免职,1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

此番调查结果基本坐实了此前食堂承包商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去年12月,河南德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举报称,淮阳人民中学校领导以“管理费”为由,数次从学生缴纳的全部餐费中拿走15%的返点,共计330余万元。

当时校方虽承认违规收费,但仅表示钱款用于教师津贴,未提及个人侵占等问题。如今官方通报不仅确认了“15%返点”的存在,违规收费也比举报数额高出不少,甚至还出现了个人私吞情况,这般操作无疑触碰了教育公平与学生权益保障红线,必须以零容忍姿态追责问责,守护学生与家长的合法权益。

学生餐费的管理与使用,并非没有制度约束。2022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明确要求,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各地教育部门此前也多次发文强调,学校食堂承包不得违规收取费用。学校从学生的饭钱里抽成,这种变相侵占,本质上是对学生权益的漠视,也是对教育公益性原则的严重背离。

此次从分管教育的副区长到学校后勤人员,14名不同层级的责任人被严肃追责,不能说没有警示意义。不过,事后的追责再严厉,也不如提前扎紧制度篱笆,将违法违规行为阻挡在未发之前。

此事更值得深思的地方在于,这起事件的曝光并非源于日常监管发现,而是来自承包商的举报。那么,承包商为何直到合作后期才举报?是出于朴素正义还是源于“分赃不均”?尽管这种猜测有待验证,却也暴露出一个问题:当前学生餐费的监管机制,可能仍主要依赖外部监督。而外部举报,有时候难免掺杂着复杂的利益纠葛,具有很强的偶然性,并不能代替常态化的监管责任。

所以,保护学生餐费,就不能将全部希望寄托在外部监督身上,更不能指望某一方突然的“良心发现”,关键在于激活既有监督机制,让阳光穿透餐费管理的每一个环节。

一方面,监管部门应明确要求学校公开食堂承包流程、餐费收支明细,让学生家长参与监督。比如定期公示餐费的使用情况,邀请家长代表检查食堂账目与食材采购;另一方面,职能部门需加强日常巡查,不仅要检查食品安全,更要追踪餐费管理,对违规收费、资金挪用等行为露头就打,避免以事后追责取代事前防范。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王言虎

编辑 / 柯锐

校对 /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