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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里有个成语叫乐极生悲,它原指快乐到极点,就会转化为悲哀,也指正当快乐的时候,发生了令人悲哀的事情。

1月20日,媒体曝光了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奇葩事件,一位60岁丧偶男子在跟女友同房时突发身体不适,四天后一命呜呼。而在整个过程中,女友的行为备受争议,死者家属事后将女方及其他5人告上法庭,并提出赔偿。事情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而随着媒体的关注和家属的发声,关于这起事件背后的诸多细节和隐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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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起事件发生在山西太原,两年多前的2023年5月7日,当天上午,死者杨某去女友李某的家中,两人发生性关系后,杨某突发身体不适,意识模糊,四天后,杨某的子女到家中发现父亲已经去世,家人将杨某的遗体火化安葬后,才查看父亲小区的监控,发现父亲是被人送到家中离开后去世的,于是向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报警。

据当事人李某称,杨某今年60岁,丧偶后没有跟子女住在一起,但经常跟她有往来。2023年5月7日,杨某到她居住的家中,两人见面发生关系后,杨某突然感到身体不适,人开始意识模糊,说话断断续续,站不稳。当时她束手无策,非常着急,于是打电话给朋友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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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让李某赶紧打120急救电话,李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后来她发现杨某的情况有所好转,于是又打电话告诉120称病人不需要急救,取消呼叫。

接着,李某又打电话给好朋友李某丙,让他到家中帮忙,李某丙又找来了樊某和张某赶到李某家中。后来,李某,李某丙,樊某,宋某,张某等人开车将杨某送回万柏林区的家中,留下一句“人在家里更安心”的话就各自离开,李某当时也没有把杨某生病的事情告诉其子女。

据杨某的儿子杨先生称,他的母亲去世后,父亲一直独自居住,虽然家里有4个孩子,但是父亲不愿意跟大家住在一起,他觉得自己住更自由自在。

2023年5月10日,他去父亲居住的家中,发现父亲已经去世。兄弟姐妹4人怀着悲痛的心情安葬了父亲,事后调取小区监控,发现父亲是被李某等人送回家中的。李某等人将父亲送回家后很快离开,之后没有其他人再到父亲的住处。发现情况蹊跷后,他们决定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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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认为,父亲的离世与李某等人存在一定的联系,要求判决李某等5人共赔偿丧葬费,精神抚恤金、交通费共计31万元。

被告李某称,虽然她对杨某的突然去世感到羞愧和抱歉,但是事情的发生实属偶然,她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调查认为,原告无法证明其父杨某的离世与被告李某等人有直接因果关系,故不支持赔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诉求。

但是,法院认为,杨某出现身体不适的症状后,李某等人没有对杨某采取正确的救助措施,其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给原告造成了精神伤害,法院酌情确认李某赔付原告精抚慰金4万元,确认李某丙,宋某等四人赔偿原告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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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有网友评论认为,杨某尽管与李某发生关系后发病,很可能是自身原因导致的,但李某对杨某与其发生关系后发病未送医、未通知杨某家属确实耽误了杨某在第一时间抢救,这是事实,这就是证据证明李某的过错。

也有网友认为,这个案子应该是刑事案件,应该先报警或者做尸检,死因是什么弄清楚,最后才是民事责任。

但是,还有网友留言说,判决帮忙的人赔钱违反了公序良俗,主责是李某,其他人来帮忙是要听主人的,帮忙的人不能反客为主,只能善意提醒,听不听是李某的事,最后判决帮忙的人赔款是不妥的。

男女双方发生性关系后,彼此间会产生合理的注意义务与救助义务。若一方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对方因未能及时获得救助而死亡,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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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认为,亲密关系多发生在私密空间,除伴侣外难以获得外界及时协助,且亲密关系的建立通常以一定的了解和感情交流为前提,双方有能力知晓或预判对方的身体状况。当一方突发危险时,另一方采取拨打急救电话等基础性救助措施,就能为其争取生机。

若因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未及时施救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需根据自身过错承担相应法律道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