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欧普陶瓷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行为,被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因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违反了卫生管理有关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郑州欧普陶瓷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郑州欧普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周满仓。(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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