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滕州市中润供水有限公司:

为规范我市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健全水价管理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维护供水和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722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农村居民供水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居民供水价格

农村居民供水基本水价到户为2.53元/立方米。

二、有关要求

1.强化内部管理服务。你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供水服务流程,提升供水水质与水压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为农村用水户提供优质、稳定的供水服务。

2.做好政策宣传公示。你公司需认真做好水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应在村委会公告栏等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公示水价标准、收费项目、服务热线及价格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群众问询。

3.严守水价规范收费。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水价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水价,不得违规加收其他费用;同时建立健全用水计量、抄表收费、台账管理等制度,确保收费流程规范、透明,对用水户的咨询、投诉及用水问题,应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并反馈结果。

本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运行1年。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滕州市城乡水务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