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热兵器时代的步兵心中,与自己磨合多年的步枪可以说是贴身伴侣,不可轻易假人。

法军的1791年条令里,曾经规定“二列射击”(feu de deux rangs)时的第三列士兵与第二列士兵应当交换步枪以提升射速——也就是第一列自行装填、射击,第二列专司射击,第三列专司装填,在交战没那么激烈的场合,也的确有些素质不错的步兵能够如下图所示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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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身处第三列的步兵多数时候却不大情愿和第二列换枪,在1827年的《军事观察家》(Le Spectateur Militaire)杂志上,法军将领安托万-弗朗索瓦·布勒尼耶(Antoine-François Brenier, 1767-1832)分析了原因所在:

第三列士兵对交出步枪有一种天然的抵触情绪,就像是好骑手不愿意把马匹借给其他人一样,他们也不愿意和自己已经习惯的步枪分离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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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海峡彼岸的英国,战地旅行家罗伯特·克尔·波特(Robert Ker Porter, 1777-1842)爵士更是于1809年提出建议:“好兵睡觉的时候手要放在枪上,放在他完婚的妻子,亲爱的褐贝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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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褐贝丝”(Brown Bess)这个听起来有点暧昧的绰号是怎么来的呢?

2017年,利兹皇家军械库的乔纳森·弗格森(Jonathan Ferguson, 1979-)发表了一篇考据文章,细述了该词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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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wn一词当今的常用词义自然是褐色、棕色,但在这个场合,它除了颜色之外,又会衍生出什么含义?

早在“褐贝丝”出现前,英国人就已使用“brown Musquet”指代普通枪支,甚至用“brown Bill”指代冷兵器时代颇为大众化的长柄钩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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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初或许与枪柄、护木的颜色有关,但久而久之,便演变成大众兵器乃至各种大众产品的常用前缀。

那Bess又是什么意思?

“贝丝”自然是“伊丽莎白”的昵称之一,但随着环境的演变,可就多少不那么上得了台面了。彼时的“贝丝”时常带有贬义或轻蔑态度,成为了地位低下或命运不幸的女性的代名词。

比如说,普赛尔(Purcell, 1659-1695)作品《出自寂静幽影》(From Silent Shades)里就有个“疯贝丝”(Mad Bess)。

1631年面世的《波利多伦》(Polydorun)则写道:

赠与他人的、容易到手的,名声与价值都会自贬:不然的话,一个哀号的恋人怎会对某个褐贝丝(brown bessie)如此痛苦又钟爱呢?

1767年的诗作《造就翩翩公子的处方》(A Receipt to Make a Pretty Fellow)更是直白无误写出“褐贝丝”便是站街女俗称,一定程度上还与“白范妮”形成了鲜明对比:

如此教导成人后,你必让他定居城中,那里的才干方能显露得最为淋漓;莫要阻拦他的风流韵事,让他亲吻遇到的每一个人,从白皙的范妮(Fanny the fair),到街头的褐贝丝(brown B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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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的英军大头兵里,服役期间能够有家室的寥寥无几。对他们而言,把日夜相伴的亲密战友——步枪——比作“亲爱的褐贝丝”,倒也不算唐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