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汕头市两名女生在骑电动车时,突遭未拴绳的狗追咬,其中一名女生的跟腱被咬断。
1月20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发布情况通报称,1月16日晚,潮阳区和平镇和平社区发生一起犬只伤人事件,两名女子途经英西港寨前路时,突遭未拴绳犬只袭击追咬。危急时刻,一路过外卖小哥和周边群众及时出手相助,驱走犬只,阻止伤害进一步扩大。事发后,公安机关与和平镇迅速开展调查处置。
目前,肇事犬只的主人杨某蓬因未遵守养犬管理规定导致伤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肇事犬只的主人杨某蓬对此进行了公开道歉:“没有规范养狗,养狗没有牵绳索,导致狗咬伤人,深感对不起伤者,我愿意赔偿伤者医药费,也愿意接受公安部门处罚。”
相关法律依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第八十九条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作者:读特记者 韩湘 实习生 潘昱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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