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当直播间灯光暗下,最后一波“哥哥”离开,“女主播”却仍在手机上热情回应着“榜一大哥”的晚安问候。而握着手机的,可能是一位叼着烟的男运营。这一幕,并非电影情节,而是河南省荥阳市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网络直播诈骗案中的真实场景。
“女神”背后的男人:流水线上的情感杀猪盘
一切都始于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它看似正规,却深藏一套精密运作的“诈骗流水线”。这套模式分工明确,前台是光鲜亮丽的女主播,负责镜头前的一切表演,构建清纯、性感或知性的人设;后台则是隐蔽的男运营团队,他们以主播名义与“客户”聊天,实则进行情感操控。
他们的目标精准——那些在各大直播间挥金如土的“榜一大哥”。男运营们潜入热门直播间,用数据分析般的眼光筛选目标,添加微信后,一套精心设计的话术剧本便徐徐展开:从日常关怀到暧昧挑逗,再到以恋爱、见面为诱饵,最终目的只有一个——让“大哥们”掏钱打赏。
虚构的承诺是核心手段。从发来冒充主播的他人裸照,到修改定位制造“近在咫尺”的假象,再到承诺线下见面并发生性关系,一系列操作层层递进。而“女神”偶尔的语音和视频,只为验证身份、巩固信任,促使受害人不断充值。
法律之锤:何以构成诈骗罪?
庭审中,辩护人曾试图将这种行为辩解为“你情我愿的情感消费”。但法院的判决明确了其犯罪本质。关键在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恋爱、裸照、见面等为诱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产,完全符合我国《刑法》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涉案金额触目惊心。2024年3月至8月,该公司诈骗数额高达1016万余元。这种规模化、公司化运作,已不是灰色地带的擦边球,而是有组织的集团犯罪。
四名被判刑的女主播,个人诈骗金额从13.6万到30.9万不等,最终获刑一年至两年不等,并处罚金。量刑综合考虑了犯罪金额、退赃退赔及认罪态度等因素。而背后的组织者魏某等人,已被另案处理,等待他们的将是更严厉的制裁。
结语:虚拟世界,真实法则
这起涉案千万的直播诈骗案虽已审结,但它留下的警示长鸣。在网络虚拟面纱的背后,人性的弱点与贪婪从未改变。技术的进步带来了新的连接方式,但也催生了新型犯罪形态。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真诚的情感无法被流水线生产,更不应被明码标价。守护好自己的情感与财富,需要我们既保持对美好的向往,也保有清醒的认知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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