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国家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系列评论②
国以安为兴,民以安为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事关事业兴旺发达、事关人民美好生活、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刚刚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强调,要齐抓共管、惩防并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随后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从五个方面对2026年法院工作作出安排,强调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责任。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人民法院既要有守土尽责的担当,也要有着眼全局的远见;既要有见微知著的政治敏锐,也要有防患未然的风险意识,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安全和法治保障。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准确把握犯罪形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罚世轻世重,惟其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违法犯罪,提升刑罚执行质效”。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犯罪形势,持续抓好“八刑会”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要系统总结行之有效的司法经验,充分用好案例指导等方式,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要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精准化精细化,把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秩序犯罪的部署落到实处。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增强司法应对能力,有力惩治新型犯罪。当前,新型犯罪手段花样翻新、隐蔽性不断增强。要牢牢把握社会危害性这个本质特征,综合考虑违法性和当罚性,揭示行为人主观非法目的,准确把握行为客观危害,依法审慎定罪量刑。要深度揭露“高科技”专业团伙犯罪、网上临时联络实施犯罪等的犯罪手段、本质和危害,教育警示社会面。要通过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织密法网,用好线索移送、司法建议等制度机制,加强对新型犯罪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加强矛盾预防化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安全稳定工作须惩防并举、重在预防。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敏锐研判案件可能衍生的风险,谨防涉案风险形成政治、社会风险。要持续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注重以公开听证促实质化解、增司法公信,强化信访积案、难案治理。要加强矛盾预防化解,推动商事调解、“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3+N”等机制与综治中心有机衔接,发挥相融互促叠加效应,引导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特别是多元解纷案例库,助力夯实社会安全稳定根基。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要把提升刑事案件质效作为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着力点。恪守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证据裁判等刑事司法原则,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严格规范涉及公民人身权利的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涉企强制措施的适用,巩固深化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成果,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延伸权利救济功能,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山海寻梦,不觉其远;前路迢迢,阔步而行。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凝心聚力、公正司法,扎实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为新时代新征程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人民法院报评论员: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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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平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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