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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贵)城罚决字﹝2026﹞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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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5年10月9日、10月12日、10月13日,池州市市污染源巡查发现当事人承建的池州市历史文化区保护更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施工现场存在物料、裸土未覆盖到位,工地进出口和内部道路路面有浮尘、积土等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25年10月23日,池州市城市管理局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本机关,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8日立案调查。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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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曾用名: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成立于1952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已于2020年完成了股权融资。股东信息显示,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控股。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41条,开庭公告157条,立案信息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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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信息显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52年,是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国有大型施工企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