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经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1月19日起实施五项个人住房贷款优化政策。此举旨在精准支持缴存职工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切实降低购房成本,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次优化政策涵盖五个方面:一是放宽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期限要求从12个月缩短至6个月;二是提高“商转公”贷款比例,由抵押物价值的70%提高至80%;三是同步提高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至抵押物价值的80%;四是阶段性降低新建自住住房首付比例,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首付款由不低于总购房款的20%下调至15%,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五是延长贷款次数放宽政策有效期,职工家庭结清贷款后再次申请将不受使用次数限制,该政策有效期同步延长至2026年底。
以申请70万元“商转公”贷款为例,职工不仅可提前半年享受公积金低利率政策,在30年贷款周期内预计可节省利息支出超过6.1万元。购买总价120万元新建住房的职工家庭,自筹的首付资金可减少6万元,有效降低了刚需群体的入市门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项政策及解读已在官方平台发布,并开通12329服务热线专项咨询通道,同时各服务网点也设专人提供业务办理全流程指导。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贷款审核与资金监管,确保公积金安全规范运行,使政策红利切实惠及广大缴存职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