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步云同志治丧工作小组1月21日晚发布讣告:
中国共产党党员,著名法学家,中国法治和人权理论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首批“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步云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6年1月21日7时11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1933年,李步云出生在湖南省娄底的农村家庭。
李步云曾接受“政事儿”专访,用“红色基因,家国情怀”八个字概括一生。
他说,“1926年我父亲李洛陔就是娄底市的地下党员,和第一个党支部的支部委员,参与湖南农民运动,我家堂屋一个暗室里还存放着红军时代留下的梭镖、大刀等。受父亲的影响,1948年我15岁时开始参加党的地下工作,参与组建湖南经世学会娄底分会,团结娄底市周围进步知识分子。我和我的老师刘佩琪曾半夜印刷毛主席的著作《新民主主义论》,并在娄底分会上散发,宣扬革命精神。”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我参加了抗美援朝,从第一次战役到第五次战役,有三次距离死神只有一步之遥。我的左手臂在战争中负伤,现在是六级残废军人。后来我转业到地方工作了3年,1959年考上北大法律系,4年本科毕业我读了3年研究生,从此开始与法学结缘。改革开放后我从事法学研究至今。这一生我主要干了两件事:倡导依法治国和倡导人权。”李步云说。
1979年9月,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工作的李步云发表《论以法治国》,首次系统地提出了以法治国的理论框架与制度构想,倡导法治,反对人治,喊出“依法治国第一腔”。作为主要决策和建议专家,他参与和推动了1982年修宪、2004年修宪、“依法治国”入宪、人权入宪等国家法治的重要进程。
他写过一首自勉诗,“真理无价当奋身,道义千钧担铁肩;权势利禄身外物,是非功过任评点;岁月无情终有情,愿留文章在人间。”
来源:政事儿 B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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