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的陈某 3 年不联系 94 岁老母亲,母亲去世 1 年后才从墓碑得知消息,转头就要求平分母亲 4 万存款和 24 万抚恤金,被哥哥弟弟拒绝后起诉。法院结合《民法典》赡养义务条款,认定陈某未尽赡养责任,最终判决其仅分得 2 万余元。本文用大白话拆解案情和法律规定,说清 “尽孝多少决定遗产多少” 的法理逻辑,提醒大家赡养父母既是道德良心,也是法律硬要求。
一、刷新三观!妈去世 1 年才知道,第一反应是分 28 万?
河北秦皇岛这事儿,说出来真让人上火!72 岁的陈某,上有哥哥下有弟弟,父母都是离休干部,一辈子没缺过钱,2017 年父亲走后,94 岁的老母亲侯某独自生活,直到 2023 年 5 月病逝。
可陈某呢?自从 2020 年春节跟家人吃了顿团圆饭,之后整整 3 年,没给老母亲打一个电话,没登门看一眼,彻底跟母亲断了联系。要不是 2024 年 4 月,他女儿去给外公扫墓,发现墓碑上多了外婆的名字,陈某恐怕到现在还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 1 年多了!
更让人无语的是,陈某得知母亲留下 4 万多存款,还有单位发的 24 万多抚恤金,全被哥哥弟弟领走后,立马眼睛亮了,找到兄弟俩要求 “三一三十一” 平分这 28 万。被拒绝后,他直接把哥哥弟弟告上法庭,振振有词:“我是法定继承人,就算没照顾妈,也该分一半!” 网友看完都怒了:“这是奔着遗产来的,不是奔着妈来的吧?”
二、法律扒皮:不尽孝还想分遗产?这 4 条规定直接浇冷水!
咱别光骂,用最实在的话说说《民法典》里的规矩,陈某这官司为啥输得明明白白:
1.赡养不是 “想尽就尽”,是法律逼着你尽!《民法典》第 26 条明确说了,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不管你爸妈有钱没钱、用不用你养,打电话问候、常回家看看都是必须的。陈某 3 年不搭理 90 多岁的老母亲,连妈死了都不知道,这哪儿是 “没尽义务”,简直是漠视亲情,法律绝对不纵容!
2.老人留言不算正规遗嘱,但真实想法法院认!陈某母亲临终前写的《留言》,虽然没满足 “自书遗嘱要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两个见证人” 这些硬要求(《民法典》第 1134-1139 条),但里面写得明明白白:大儿子每天风雨无阻来陪她看电视、做家务,三儿子天天来买菜做饭,连单位福利都往家里带;二儿子陈某 3 年不露面,没尽过一点责任,所以所有财产都不给陈某。这是老人的真心话,法院肯定要当重要参考!
3.尽孝多拿得多,不尽孝少拿或不拿!《民法典》第 1130 条说得很清楚:对爸妈照顾多、跟爸妈一起生活的,分遗产时可以多分;有能力照顾却不照顾的,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陈某哥哥弟弟天天围着老母亲转,陈某躲得远远的,法院判他少分,完全是按法律来的,没毛病!
4.抚恤金不是遗产,但也不是 “人人有份”!很多人以为抚恤金跟遗产一样,法定继承人就能平分,其实错了(中国法院网早就解读过)!抚恤金是给死者家属的精神安慰和物质帮助,不算遗产,但分配时会看你跟死者的亲密程度、有没有尽赡养义务。陈某 3 年不露面,跟母亲关系疏远,自然分不到多少。
还有个小插曲:陈某上诉时说 “我爸妈有钱请保姆,不用我们照顾”,还拿出一份母亲给保姆的 “遗嘱”,说要是哥哥弟弟尽孝了,妈怎么会把财产给外人?结果二审法院一看,这份 “遗嘱” 跟母亲之前的《留言》完全矛盾,根本不是老人的真实想法,直接不予采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说白了,就算有保姆,子女的陪伴也替代不了,这一点陈某到最后都没明白!
三、必看避坑:这 3 个法律知识点,关乎你家遗产分配!
1.赡养不止给钱,精神陪伴更重要!法律上的赡养,包括给钱、照顾生活和精神安慰。就算爸妈经济条件好,你也得常打电话、常回家看看,不然就算没断联,也可能被认定为 “不尽赡养义务”,分遗产时吃大亏。
2.立遗嘱一定要按规矩来,不然等于白写!自书遗嘱要自己亲笔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像本案中老人的《留言》,因为形式不规范,不能直接当遗嘱用,只能作为参考,大家立遗嘱时千万别马虎!
3.就算是亲子女,也可能分不到遗产!别觉得自己是爸妈的孩子,就一定能平分遗产。如果遗弃、虐待爸妈,或者有能力照顾却不照顾,法院会依法减少你的继承份额,情节严重的还会让你彻底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 1125 条)。
结论:遗产是对尽孝者的奖励,不是对不孝者的福利!
法院最终判陈某只分得 2 万余元,这个结果既合法又合情。父母把我们从小养到大,供我们上学、成家,就算他们经济条件再好,也盼着子女能常伴左右。陈某 3 年不联系母亲,去世 1 年才知情,转头就争遗产,不管是道德还是法律,都站不住脚。
最后想问大家:你觉得法院的判决公平吗?要是你遇到亲人不尽孝还想分遗产的情况,会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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