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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集宁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集宁大队决定自2026年2月1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一、启用15处电子警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二、启用5处违停抓拍设备,对违反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三、启用2处卡口设备,对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附: 集宁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点位明细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集宁大队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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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集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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