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市解放区非凡之星幼儿园因欠缴大额社会保险费且无法通过常规方式取得联系,被税务部门采取公告形式送达法律文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2025年12月8日发布的公告(焦解税社告[2025〕004号),该局民生税务分局此前已对该幼儿园出具了《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焦解税社担字[2025]3003号),要求其于2025年12月22日前,向位于解放区民主中路49号的税务机关提供金额为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玖佰捌拾陆元柒角叁分(¥326,986.73元)的缴费担保。该文书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告明确指出,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该单位,故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文书送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该担保通知书载明,若逾期未能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税务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欠费金额和所属期如有变动,以人社、医保、税务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最新欠缴金额为准。涉事幼儿园如对通知有异议,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解放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起诉。

一家承担着教育职能的机构,不仅出现大额社保欠费,更是到了需要监管部门"公告寻人"的地步。社保费用关乎教职工的切身权益,是其养老、医疗的重要保障。幼儿园作为用人主体,依法足额缴纳社保是其不容推卸的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失联"状态不仅意味着法律责任的可能逃避,更可能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悬空,处境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