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村(居)民:

新春佳节将至,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共叙情谊是传统习俗,为守护大家“舌尖上的安全”,现就抓好农村(社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告知如下:

一、主动报备,严守备案规定。凡在农村(社区)举办婚丧嫁娶、亲友团聚、节日庆典等非营利性自办宴席,参与人数达50人(5桌)及以上的,务必提前3天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若遇丧宴,务必及时报备,确保备案流程不缺位、管理不脱节。

二、规范流程,履行主体责任。聚餐备案要认真填写《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登记表》,按照《云南省农村(社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要求,签订《农村(社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把好聚餐安全第一道关。

三、严控风险,筑牢安全防线。规范食材采购、储存、加工流程,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食用白酒的,尽量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并索取票据凭证;使用散装白酒的,要从证照齐全的合法渠道购买;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自制泡酒等酒品。如果使用醇基燃料的,要严格落实“五专一标识”(专人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容器、专用台账,盛装容器上明显标识“有毒燃料、严禁饮用”)管理,严禁将醇基燃料与散装白酒等食品同室存放,防止误饮。

四、明确责任,共护团圆氛围。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若不慎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村(社区)要做好备案管理和事前指导服务,大家积极配合,共同防控聚餐风险。

食品安全无小事,佳节团圆须谨记。让我们携手并肩,严格遵守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管理要求,主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用责任守护团圆,用谨慎筑牢防线,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美满的新春佳节!

曲靖市马龙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内容来源:曲靖市马龙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马龙区融媒体中心

▍综合编辑:马龙生活网(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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