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芳华,今年五十四岁,住在重庆下属的一个小镇上,说出来不怕你们笑,我守寡都六年了。我那死鬼老公,当年也是跑运输的,结果在高速上遭大货车追尾,当场就没了,连句遗言都没来得及跟我说。这六年,我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房子,开着个小裁缝店,日子过得像一碗没放盐的白粥,寡淡得很,也冷清得很。
我们这个小镇不大,一条街走到底也就十几分钟,街坊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谁家的锅底有灰都门儿清。我那裁缝店就在镇口的老街上,一个十来平米的小门面,左边摆着缝纫机,右边堆着各色布料,墙上挂着剪刀、尺子这些家伙事儿,平时就给镇上的人补补衣服、改改裤脚,偶尔也卖点儿零头布料,赚点零花钱够自己糊口就行。
老公走后,我女儿劝过我再找一个,说她工作忙,不能天天陪着我,万一有个头疼脑热的,身边连个递水拿药的人都没有。我当时还嘴硬,说一个人过着清净,不用伺候人也不用看谁脸色。可夜里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狗叫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那房子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才晓得啥子叫孤独。尤其是冬天,手脚冰凉,蜷在被窝里半天捂不热,翻个身,旁边是空的,连点人气儿都没有,那滋味,真的不好受。
直到上个月,我跟镇上跑出租车的王大志搭伙过日子了。说起来,我们俩的缘分还得从一条裤子说起。
那天晌午,太阳暖洋洋的,我正坐在店门口缝补一件外套,忽然听到“吱呀”一声,一辆绿色的出租车停在我店门口。车门打开,下来个中年男人,个子不算高,但看着结实,皮肤是常年在外跑晒出来的黝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手里捏着一条深色的裤子,有些不好意思地朝我走过来。
“大姐,请问你这儿能补裤子不?”他声音有点粗,带着点重庆男人特有的耿直劲儿。
我抬头笑了笑,指了指店里的缝纫机:“兄弟,我这儿就是专门补衣服的,你拿来嘛,多大点事儿。”
他把裤子递过来,我一看,是裤膝盖那儿磨破了个洞,还挺明显的。“你这裤子是天天开车磨的吧?”我一边拿剪刀剪线,一边跟他搭话。
“对嘞对嘞,开出租车天天坐着,裤子磨得快得很。”他点点头,在我店门口的小凳子上坐下,“大姐,你这店开了多久了哦?我平时跑这条路,咋好像没咋注意到。”
“都开六七年了,”我手上没停,针线在布料上飞快地穿梭,“以前我老公在的时候,我就是随便做做,他走了之后,就靠这个营生了。”
他听了,没再多问,只是哦了一声,气氛稍微有点沉默。我怕他尴尬,又主动找话说:“兄弟,你贵姓哦?看着不像我们镇上土生土长的呢。”
“我叫王大志,就住在镇尾那个安置小区,离这儿不远。”他挠了挠头,“我是前几年离婚了,才搬过来的,跑出租车也才一年多。”
原来是这样,我心里大概有了数。我们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他话不多,但问的都是实在事儿,问我女儿多大了,在哪儿上班,问我平时一个人住怕不怕。我也没藏着掖着,一一跟他说了,我说我女儿在重庆市区上班,一个月回来一次,我一个人住惯了,就是有时候有点冷清。
他听了,点点头说:“一个人是不容易,尤其我们这个年纪,身边有个人搭把手、说说话,总比孤零零一个人强。”
这话算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那天我把他的裤子补得巴巴适适的,他要给我钱,我摆了摆手说:“这点小事,不用给了,以后裤子磨破了,随时拿来我给你补。”
他挺过意不去的,说下次给我带点家里种的蔬菜。我笑着答应了。
从那以后,王大志就成了我店里的常客。有时候是补裤子,有时候是补衬衫,有时候干脆就是路过,停下来跟我聊几句。他每次来,都会给我带点东西,有时候是一把青菜,有时候是几个橘子,都是不值钱的小东西,但看得出来,他是个细心又实在的人。
我女儿回来的时候,我也让他过来一起吃了顿饭。我女儿见了他,悄悄跟我说:“妈,王叔叔看着人挺好的,老实本分,对你也上心,你要是觉得合适,就处处看嘛,我支持你。”
女儿都这么说了,我心里也动了心思。说实话,王大志虽然比我小七岁,今年四十七,但人看着精神,做事也靠谱,跟他在一起,我觉得心里踏实。那些日子,他早上跑出租车之前,会绕到我店门口,给我带一份热腾腾的小面;晚上收车晚了,也会给我打个电话,问我有没有吃饭。
有一天晚上,他收车回来,在我店门口坐了很久,欲言又止的样子。我问他:“大志,你是不是有啥子话想跟我说哦?”
他搓了搓手,鼓足勇气说:“芳华姐,我觉得跟你挺投缘的,你人好,性格也好。我一个人过了这么久,也想找个伴儿互相照应。你看,我们俩搭伙过日子行不行?不用扯结婚证,不用办酒席,就住在一起,你做饭我洗碗,你做家务我搭把手,房租水电我们AA,钱各管各的,孩子的事儿也各管各的。要是以后合不来,我们就好聚好散,不扯皮,你看要得不?”
他说得坦诚,我心里也热乎乎的。我想了想,这些年一个人的日子,真的过够了。我不在乎外人怎么看,什么“老牛吃嫩草”,什么“守不住寡”,嘴长在别人身上,他们爱说啥说啥,我自己过得舒心就行。我对得起死去的老公,把女儿拉扯大了,现在也该为自己活一把了。
于是我点了点头,说:“要得,大志,那我们就搭伙过日子,互相照应着,过好下半辈子。”
就这么定了。我们没告诉太多人,也没办任何仪式,王大志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就搬到我家来了。我把我的裁缝店也盘出去了,一来是想专心在家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他开出租车早出晚归,生活没个规律;二来也是觉得,有他在身边,我也不用再靠那个小店糊口了,安安心心在家过日子就好。
我们住在一起的日子,过得简单却有滋有味。我每天早上六点就起床,给他煮两个鸡蛋,热一杯牛奶,再给他准备好中午吃的便当,里面装着我炒的家常菜。他总是一边吃一边说:“芳华姐,你做的饭太香了,比外面馆子好吃多了。”
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晚上他收车回来,不管多晚,我都会把饭菜热好,摆在桌子上等着他。我们俩坐在灯下,一边吃饭一边聊天,说说今天镇上发生的新鲜事,谁家的狗跑丢了,谁家的孩子考上大学了,谁家又吵架了,东拉西扯的,笑声不断。以前那个像坟墓一样死寂的房子,终于有了人气儿,变得热热闹闹的。
冬天的时候,我的手还是容易凉,他看电视的时候,会把我的手揣进他的怀里捂着,说:“你这手咋个这么冰哦,以后我天天给你捂。”晚上睡觉,身边有他均匀的呼吸声,我心里就特别踏实,再也不会半夜醒来觉得孤单了。
镇上也有人说闲话,背后议论我,说我都五十多岁了,还找个比自己小七岁的,真是“老牛吃嫩草”,不要脸。这些话传到我耳朵里,我也不生气。我觉得,我没偷没抢,光明正大地找个伴儿过日子,有啥子好丢人的?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死去的老公,也对得起女儿,别人爱说啥就说啥,跟我没关系。
王大志知道了这些闲话,还安慰我说:“芳华姐,别听他们瞎逼逼,日子是我们自己过的,我们过得舒心就行,管别人咋个看。”
有他这句话,我心里更踏实了。我觉得,我这辈子虽然经历了丧夫之痛,但能遇到王大志这么好的人,也算是苦尽甘来了。我想着,就这么跟他搭伙过日子,互相照应,平平安安地过完下半辈子,也就满足了。
可我万万没想到,就在我们同居三个月后的一天,我竟然发现了一个他隐藏已久的秘密。
那天下午,我在家打扫卫生,收拾他的换洗衣物的时候,从他的外套口袋里掉出来一张纸。我捡起来一看,是人民医院的化验单。上面写着王大志的名字,诊断结果那一栏,赫然写着“肝癌早期”。
看到这几个字,我脑子里“嗡”的一声,瞬间就懵了。手里的化验单像一块烙铁,烫得我手都在发抖。肝癌?怎么会是肝癌?他平时看着身体好好的,除了有时候说有点累之外,没说过哪里不舒服啊?
我拿着化验单,坐在沙发上,心里乱成一团麻。难怪他之前总说跑出租车累,难怪他有时候吃饭没胃口,我还以为是他开出租车太辛苦,没休息好,没想到竟然是得了这么严重的病。
他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们都搭伙过日子了,是要互相照应一辈子的人,他怎么能瞒着我这么大的事?
我越想越生气,越想越委屈。我守了六年寡,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找个伴儿,想好好过日子,结果他竟然瞒着我得了肝癌。他是不是觉得,我知道了之后,就会立马跟他散伙,不管他了?他是不是从来就没真心想跟我过一辈子?
晚上,王大志收车回来了。他一进门,看到我坐在沙发上,脸色不对,手里还捏着一张纸,顿时就慌了。
“芳华姐,你咋个了?脸色这么难看?”他走过来,小心翼翼地问。
我把化验单扔在他面前,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声音带着哭腔质问他:“王大志,你给我说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得了肝癌,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王大志看到化验单,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低着头,双手不停地搓着,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你说话啊!”我哽咽着说,“我们都住在一起了,互相照应,你为什么要瞒着我?你是不是怕我知道了,就不和你搭伙了,就不管你了?”
他抬起头,眼睛红红的,看着我,声音有些沙哑:“芳华姐,我不是故意要瞒你的。我是怕你知道了之后,会担心,会害怕,会不愿意跟我过了。我好不容易才遇到你,才感受到家的温暖,我不想失去你。”
“我查出来的时候,是我们刚搭伙没多久。我想着,只要我好好吃药,好好治疗,病情应该能控制住。我不想因为这个事,让你跟着我操心受累,更不想让你因为这个事离开我。”他说着,眼泪也掉了下来,“芳华姐,我真的不是故意要骗你的,我就是太怕失去你了。”
他说,他现在一直在按时吃药,定期去医院复查,医生说他的病情很稳定,只要好好调理,按时治疗,不影响正常生活。他本来想着,等病情再稳定一些,再找个合适的机会告诉我,没想到现在被我发现了。
看着他真诚的目光,看着他掉眼泪的样子,我心里的气慢慢消了,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心疼。我知道,他不是故意要骗我,他只是太在乎我,太怕失去这个家了。
想想这三个月来,他对我的好,对我的照顾,想想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温馨的日子,我心里一阵酸楚。我伸出手,擦了擦他脸上的眼泪,哽咽着说:“大志,你真是个瓜娃子!我们既然搭伙过日子了,就是一家人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怎么能一个人扛着呢?不管你得了什么病,我都不会离开你的,我会陪着你,照顾你,我们一起好好治疗,好好过日子。”
王大志听了我的话,一下子抱住了我,哭得像个孩子:“芳华姐,谢谢你,谢谢你不嫌弃我,谢谢你愿意陪着我。”
我靠在他的怀里,也忍不住哭了。这眼泪里,有委屈,有心疼,更多的是感动和坚定。我知道,未来的路可能会很艰难,但只要我们两个人互相扶持,互相鼓励,就一定能走下去。
以前,我觉得一个人也能过一辈子,但遇到王大志之后,我才明白,有人陪伴的日子是多么幸福。冬天手凉有人捂,晚上翻身旁边有呼吸声,说话时有人听着,难过时有人安慰着,这种踏实的感觉,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现在,我每天都会变着花样给王大志做营养餐,让他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增强抵抗力。他去跑车的时候,我会给他准备好温水和药,反复叮嘱他注意安全,不要太累了。晚上他收车回来,我会给他泡脚,按摩肩膀,让他放松一下。
王大志的病情控制得很好,医生说他恢复得不错,只要继续保持下去,就没什么大问题。他也比以前开朗多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心事重重的。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每天晚上坐在灯下吃饭聊天,说说镇上的新鲜事,笑声依旧不断。
镇上的人见我们过得这么好,那些闲话也渐渐少了。有时候,还有人跟我说:“芳华,你跟大志真是有缘分,过得真好。”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我常常想,如果老公还在的话,他一定也会为我高兴吧。他肯定也希望我能幸福,能有个人陪着我走完下半辈子。
现在的我,不再害怕孤单,不再害怕未来。因为我知道,我身边有王大志,他会陪着我,照顾我,我们会一起面对未来的风风雨雨。我也会陪着他,照顾他,直到我们老得走不动路的那一天。
我觉得,人生就像一场旅程,有时候会遇到坎坷,有时候会遇到挫折,但只要有一个真心待你的人在身边,就什么都不用怕。我很庆幸,在我五十四岁的时候,还能遇到王大志这么好的人。我相信,只要我们互相珍惜,互相扶持,我们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红火,我们的下半辈子一定会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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