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杭州博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博采网络,证券代码:833205)证券虚假陈述案迎来最新进展:一审法院判决部分投资者胜诉,判决博采网络对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将为后续所有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了强有力的判例参考,极大地鼓舞维权信心。
该案还在诉讼时效内,仅剩最后6个月,符合条件的股民朋友可继续加入,目前,正是其他受损投资者提起诉讼的绝佳时机,千万不要错过机会。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征集博采网络(833205)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博采网络(833205)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联系登记。
2024年10月22日,博采网络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博采网络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1年、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调增2021年营业收入23,643.25万元,影响比例26.29%;调减2021年归母净利润1,414.06万元,影响比例20.32%;调增2022年归母净利润1,482.44万元,影响比例2,226.67%。公司因财务内控不规范等情形,导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4年4月19日,博采网络再次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1年、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
2023年9月11日,博采网络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未及时披露年报、差错更正事项以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董监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截至2023年4月30日,博采网络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6月26日,博采网络发布了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等在内的多则公告。
一、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间买入博采网络股票,并在2023年6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法律措施,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 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代理索赔诉讼。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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