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为防范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按照全省烟花爆竹联防联控统一部署,统筹兼顾传统文化传承、空气质量改善和烟花产业发展,自2月15日起,长沙市都市区将分区分时规范烟花爆竹燃放。都市区外的浏阳市、宁乡市,由属地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1月22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解读该通告,并发布了长沙市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示意图,鼓励市民采用声、光、电产品替代传统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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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禁止燃放区域为黄桥大道-湘江北路-长沙绕城高速-沪昆高速铁路-湘江南路-暮坪湘江特大桥-潭州大道-新学士路-长潭西高速-浦旺路-黄桥大道合围区域;上述区域外的特殊场所: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风景名胜区、养老机构、文物保护单位等8类重点场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区域。

限放区除元旦、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元宵节外,允许规范燃放。限制燃放区域为天心区南托、暮云街道,开福区沙坪、青竹湖街道,雨花区同升街道,跳马镇,岳麓区坪塘、含浦街道,望城区丁字湾、铜官、高塘岭、乌山、黄金园、雷锋、白马街道,长沙县㮾梨、长龙街道,黄兴、黄花、安沙镇。上述街镇行政辖区内,除全年禁放区域外均为限制燃放区。限制燃放时段为元旦、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元宵节禁放,禁放时段以外的其他时段,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全年允许燃放的区域有岳麓区雨敞坪、莲花镇(除禁放区域外),望城区白箬铺、乔口、靖港、茶亭、桥驿镇,长沙县江背、春华、果园、路口、高桥、金井、开慧、福临、青山铺、北山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允许燃放的品种为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经批准实施的焰火晚会燃放的产品种类不受本条限制。

同时,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市民朋友牢记安全燃放要点:要按烟花爆竹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燃放后及时清理、安全处置废弃物;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需成人陪同。如发现违规燃放,市民可拨打110举报,发现非法销售、储存、运输以及摆摊兜售,可拨打12345举报,违规燃放将依法处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全媒体记者 叶竹

编辑 丨 陈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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