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森 发自北京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政策在全国正式实施。这一政策是在去年部分省市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推开。

去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后在山东省等3个省份、辽宁省沈阳市等4个地市先行开展试点。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全体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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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深圳市罗湖区的银发消费品牌体验展区吸引了众多市民。2026深圳市银发消费促进行动启动,深圳市民政局发布“深圳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同步启动“深圳市乐龄消费地图”数字化计划,构建全域协同的银发消费新生态。 新华社记者 梁旭 摄

养老服务机构若被发现“先涨价后抵扣”,将被取消项目资格

去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曾在相关回应中表示,伴随着我国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绝对数量增多,失能老年人数量也在快速增加。与自理老年人相比,失能老年人照护需要投入更多时间精力,也带来更多的支出负担,让许多失能老年人家庭承受着较大压力。

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是面向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实施的一项普惠性政策措施,将通过财政资金对这部分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给予相应补贴。

依照去年7月的暂行规定,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将按月获得相应的养老服务消费券,其中长期入住养老机构、短期入住养老机构和日间托养消费券额度为800元,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消费券额度为500元(各类消费券不能兼领兼得)。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在购买养老服务时区别不同的项目,可以通过养老服务消费券抵扣30%-60%的费用,初期抵扣比例为40%。比如一位失能老年人购买某项居家上门服务,其价格是100元,如果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购买此服务,按照40%的抵扣比例,可以用消费券抵扣40元,老年人只需要自付60元,就可以享受到原需100元的服务。

负责人表示,推行该项目将有助于掌握失能老年人在居家、社区、机构等不同场景的养老服务需求,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供给的精准度,破解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难题,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科学、高效配置,有效提升服务质量水平。项目实施还将带动养老服务领域用工需求增加,有助于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

记者注意到,项目明确,参与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具备服务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养老服务机构如被发现存在“先涨价后抵扣”、虚假交易、骗补套补等行为,将被取消参加项目资格。

在去年10月国新办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刘振国曾介绍,试点地区已有8600多个养老服务机构签订了诚信承诺书,申请参与补贴项目,民政部门制定了专门的管理措施,启动线上线下不定期的检查抽查,严防虚假服务、以次充好等行为,确保服务“物有所值”。

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可抵扣50%,机构养老为40%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可以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申请每月最高800元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其中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抵扣比例为50%,机构养老服务券抵扣比例为40%。补贴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按月发放,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多项服务内容。

民政部要求,要强化监管,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强化信息系统技防优势,确保惠民政策能够直达快享;强化服务监管,严格执行核查机制,要求基层民政部门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避免一销了之的情况。特别是要压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对于敢于以身试险的要强化惩戒措施;强化评估监管。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评估规范,做好互认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