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支撑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意见》还提出,要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充分挖掘分布式新能源资源潜力,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场景。增强分布式新能源自调节能力,提高自发自用比例。修订分布式新能源接网承载力评估标准,释放公共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可开放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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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保障。《意见》还提出,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开发。深化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在严格落实用地政策的前提下,依托新模式新业态整合农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水能等资源,提升乡村电力自主、可靠供应能力,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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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浙江能监办、浙江能源局联合下发《浙江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提出浙江将率先探索开展分布式项目(含自发自用电量)绿证核发工作,打通绿证系统数据交互路径,实现建档立卡、电量管理、绿证核发数据贯通,实现建档立卡→电量归集→绿证核发→账户划转全流程自动化,为全国推广提供可复制的浙江经验。

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制造业重点优势产业补链强链延链行动方案》,其中在新能源及储能产业链方面明确提出:推动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核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规模开发及重大技术攻关,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加大清洁能源、绿色产品推广力度,加快发展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储能技术,支持风电、光伏发电企业配套建设储能设施,鼓励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部署储能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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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2025—2035年)》,提出到2030年,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纵深推进,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走在全国前列。《纲要》还提出,要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提升绿电供给能力,拓宽绿电替代领域,提升绿电使用比例,加快铁合金、有色、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可再生电力消纳占比达到40%以上。

11月17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2026年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意见的公告》,提出支持分布式新能源直接或通过聚合方式参与市场交易,对于未直接或聚合参与的,暂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交易,价格接受月度发电侧实时市场同类型项目价格,探索可溯源的220kV节点实时市场同类项目价格结算方式。鼓励分布式新能源机制外电量直接或聚合后,与同一220kV配电网内的电力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开展分时绿电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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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安徽合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应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光储充一体化、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等方式提升就地消纳能力。依托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黄色区域原则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50%、2小时新型储能设施,在红色区域原则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100%、2小时新型储能设施,储能装置应随光伏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与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同一受限接入层级内的新型储能租赁容量视同配建容量。

11月3日,江苏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我市沿海地区绿电直连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对沿海7个区域出台“一县一策”绿电直连方案。规划绿电来源主要为风电和光伏项目,七个区域目前现有风电5.8GW、光伏1.5GW;七个区域拟开发绿电项目约75.5GW,其中风电35.83GW、光伏39.66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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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0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10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7.5亿千瓦,同比增长17.3%。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1.4亿千瓦,同比增长43.8%;风电装机容量5.9亿千瓦,同比增长21.4%。1-10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2619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26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