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搞走私,曾积累了巨额财富,挥金如土,在国外的的逃亡路漫长而昂贵,持续十多年的时间里,究竟有多少钱流入了加拿大的司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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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到加拿大的第一年,赖昌星过得很滋润,买下了一栋带花园的豪宅,面积超过一千平方米,价格130多万加元,按汇率是800多万元人民币。他和妻子开车去唐人街扫货,尤其爱买昂贵的海鲜,不看价格只求“靓”,大包小包提回家。

不过这样的日子只持续了一年,被捕后,想要获得有条件释放,需要先交8万加元保证金,每个月还得付8万加元给负责监视他们的私人保安公司,一年下来,光保安费就要接近百万加元。

他们不能离开公寓,每天只能出门3小时,还需要定期去报到。2001年5月,赖昌星解雇了律师和保安,结果立刻被重新关押,妻子也进了女子监狱。

在加拿大拖时间最好的办法就是打官司,当地司法程序复杂,一个案子能拖好几年。赖昌星一来就申请难民身份,2001年开始第一次听证,2002年被驳回,继续上诉要求重审,2003年7月开庭,2004年2月又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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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赖昌星又向联邦法院上诉,说中国的证据不能信。加拿大司法部回应了,你说中国刑讯逼供,证人却自己推翻了证词;你说中国政府不会遵守不判死刑的承诺,但外交承诺向来算数,从没违背过纪录。

律师说如果这次还败诉,就继续往最高法院上诉,听起来很好心对不对?实际人家也喜欢这客户,毕竟可以收取高额律师费嘛,这就是长期饭票。赖昌星请的是大牌难民律师,收费是顶级标准。

不只是出庭费,打电话咨询都需要按分钟计费,寄文件、打长途都得实报实销,还要预付定金。十几年打下来,律师费至少几百万加元,有人算过,逃亡期间这花销至少在500万加元以上,折合人民币超过2500万。

当初办投资移民时,赖昌星带了100万美元到加拿大,其中80万被冻结了,只剩20万。官司却一直能打下去。当地华文报纸透露,时不时有人从美国或其他地方给他汇钱。2005年左右,熟人透露他们已经很拮据了,豪宅早就卖了,住在简陋公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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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的钱是不是都让加拿大政府赚走了,或者扣下了?2014年,加拿大驻华大使接受采访时说,中加两国签了新协议,规定了怎么处理追回的赃款,加方态度是“无意保留外来逃犯的非法资产”。

按照协议规定,中国法院先出裁决,证明这个人贪了多少钱,然后把证据交给加拿大。加拿大审查证据,符合标准就提交法院。法院再审,通过了就把钱还回去,加拿大只保留“法律程序费用”。就是处理这个案子花的成本,其他全还给中国。

加拿大表示,如果把人送回去,中国不能判死刑。2011年7月,遣返程序启动,一场长达12年的大逃亡终于结束。2012年,厦门法院开庭审理,加拿大外交官还来去旁听,我国遵守承诺,没有所谓的“迫害”,一切依照法律进行。

巨额律师费、保安费、安家费,全让私人公司和律师赚走了。这个案子如此费劲,政府的“程序费”有多少?具体数字没有公开,有人说是1200万加元,外加8万加元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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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了一场失败的大逃亡,最终还是自己买单,付出的代价,远比金钱要多得多。一生事业被毁,妻子也跟自己离婚了,家庭破碎,三个孩子跟着颠沛流离,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参考资料:《加拿大驻华大使:中国海外追赃,加仅保留法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