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门外风雪呼啸,像是要撕碎这破败的牛棚。
远处杂乱的脚步声伴着“抓人”的叫骂声正逼近这里。
林婉衣衫单薄,颤抖着死死拽住我的袖口。
那双平日里总是惊恐低垂的眼睛,此刻却充满了献祭般的绝望与疯狂。
她看了一眼桌上那张决定我命运的回城表,突然扑进我怀里。
声音嘶哑得让人心碎:
“哥,别丢下我,我是你的人了……”
1975年的冬天,陕北李家沟的雪下得格外大。
鹅毛般的雪片子在北风的裹挟下,像刀子一样往人骨头缝里钻。
对于我们这些插队的知青来说,这雪意味着不用上工的短暂休憩。
意味着可以围着那点少得可怜的煤渣炉子,烤着冻坏的手脚,聊一聊遥不可及的北京或是上海。
但对于住在村尾牛棚里的林婉来说,这雪,可能就是要命的阎王帖。
我是陈远,李家沟知青点的点长。
那天傍晚,我刚从公社背着给知青点领的口粮回来。
路过村尾那间四面透风的破牛棚时,听到了一声极其压抑的呜咽。
那声音不像人哭,像是一只濒死的小兽。
被积雪压断了脊梁,发出的最后一声悲鸣。
我鬼使神差地停下了脚。
牛棚原本是关牲口的,后来因为林婉的成分问题,这里就成了她的家。
她父亲以前是这里有名的大户,运动刚开始没多久就没了。
剩下她孤零零一个人,在这个谁都能踩一脚的世道里苟延残喘。
我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柴门。
一股霉味夹杂着血腥气扑面而来。
昏暗的光线下,我看见一团破棉絮缩在角落里的干草堆上。
林婉整个人烧得像只煮熟的虾子,脸颊通红,嘴唇却干裂得发白。
而她那条左腿,正呈现出一种可怕的肿胀。
膝盖处的旧棉裤被脓血浸透,硬邦邦地粘在肉上。
“林婉?”
我试探着叫了一声。
她猛地哆嗦了一下。
即便是在高烧昏迷中,身体也本能地做出了防御的姿态。
双手死死护住胸口,喉咙里发出含混不清的求饶:
“别打……别打我……我干活……我明天就去干活……”
那一刻,我的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了一把。
我也是个男人,也有明哲保身的心思。
可看着眼前这个比我小两岁的姑娘,明明生了一副极美的骨相,却被折磨得不成人样。
我那点所谓的“顾虑”瞬间就被良心给压了下去。
我放下背上的粮食,脱下自己那件视若珍宝的军大衣。
那是临走时父亲留给我的,里头续着厚实的棉花。
我把大衣盖在她身上,又去外面的雪地里抓了两把雪,用搪瓷缸子化了,试图喂给她喝。
就在这时,牛棚外突然传来一阵踩雪的嘎吱声。
紧接着是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
“哟,这女人还没死呢?二狗哥我来看看,要是没死透,正好给哥暖暖脚。”
王二狗。
李家沟生产队长的亲小舅子,村里出了名的无赖。
林婉的腿,有一半功劳算在他头上。
我眼神一冷,迅速吹灭了手里用来照明的火柴,闪身躲到了门后的阴影里。
木门被一脚踹开。
王二狗喷着满嘴的酒气闯了进来。
他借着雪地的反光,一眼就看见了盖在林婉身上的军大衣,眼睛顿时亮了:
“嚯,这丫头哪来的军大衣?还有这好事?”
他搓着手,一脸坏笑地朝草堆扑过去:
“婉儿妹妹,别装死,让哥哥疼疼你……”
就在他的脏手即将碰到林婉的一瞬间,我从黑暗中窜出。
一只手死死勒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抓起地上冻得像石头一样的硬土块,狠狠砸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砰”的一声闷响。
王二狗连哼都没哼一声,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我大口喘着粗气,手还在微微颤抖。
打人我不怕,我怕的是被认出来。
我迅速将王二狗拖出牛棚,扔到了几十米外的雪沟里。
这天寒地冻的,冻不死他,但也够他喝一壶的。
回到牛棚,林婉似乎被刚才的动静惊醒了。
她费力地睁开眼,那一瞬间的眼神,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那是极度的恐惧,紧接着转化为一种认命的死寂。
她以为我是王二狗,或者别的什么来欺负她的人。
她不再挣扎,只是绝望地闭上了眼,两行清泪顺着眼角滑落进脏兮兮的鬓发里。
“是我,陈远。”
我压低声音说道。
她的睫毛剧烈地颤抖了一下,猛地睁开眼。
我从怀里掏出探亲时母亲偷偷塞给我的那一小瓶云南白药,还有两片珍贵的消炎片,塞到她冰凉的手心里。
“吃了药,把大衣盖好。”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冷硬一些,不想让她看出我的怜悯。
因为怜悯在这个时候,往往比侮辱更伤人自尊。
她死死盯着我,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
我转身要走,衣角却被一只枯瘦的手轻轻拽住了。
力气很小,却带着孤注一掷的勇气。
“陈……陈知青……”
她的声音哑得像破风箱:
“你走吧……别管我。让人看见……会害了你。”
我回过头,看着那双在黑暗中亮得惊人的眼睛,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
“想死容易,活着才难。这药是我省下来的,不想浪费,你给我好好活着。”
那天晚上,我回到知青点,一夜没睡。
我心里明白,从我把那件军大衣盖在她身上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踏入了一个危险的旋涡。
但我没想到,这个旋涡会把我和她卷得那么深,那么紧。
从那天起,我有了一个秘密。
白天,我是知青点里那个带头干活、喊口号最响亮的点长陈远。
晚上,我是像做贼一样潜入牛棚的“地下党”。
林婉的腿伤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
骨头虽然接上了,但因为没钱买药,一直反复发炎。
如果不治,这条腿肯定废了,甚至可能还要截肢。
那时候的草药金贵,我没钱,也不敢去公社卫生院买,怕被人盘问。
我就趁着上山砍柴的机会,漫山遍野地找蒲公英、紫花地丁这些能消炎的草药。
有一回为了采一株长在悬崖边的透骨草,我差点连人带筐滚下山沟。
当你为了一个人连命都能豁出去一半的时候,那种感情就已经变质了。
林婉是个聪明得让人心疼的姑娘。
她心里明白我的顾忌,从来不在人前多看我一眼。
哪怕是在大队晒谷场上相遇,我也只是那个高高在上的陈知青。
而她是那个低着头扫地的“坏分子”。
只有到了晚上,在那间漏风的牛棚里,或者是牛棚下面那个隐蔽的小地窖里,我们才敢做回真正的自己。
那个地窖原本是用来储藏红薯的,后来成了我给林婉换药的地方。
昏暗的煤油灯下,我卷起她的裤管。
那条原本应该修长笔直的腿,此刻布满了狰狞的伤疤和青紫。
每次我把捣碎的草药敷上去,她的身体都会因为剧痛而绷紧。
冷汗一颗颗从额头上冒出来,把额前的碎发打湿。
但她从来不喊疼。
她会死死咬住一块破布,或者干脆咬住自己的手背,哪怕咬出血来,也不肯发出一点声音。
“疼就哭出来,这儿没人。”
有一次我实在看不下去,轻声说道。
她虚弱地冲我笑了一下,那笑容凄凉得像深秋的落叶:
“不敢哭。哭了,二狗他们听见会兴奋的。”
这一句话,像针一样扎在我的心口。
日子久了,地窖里的气氛开始变得微妙。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又是那样特殊的身份对立。
我给她换药时,指尖触碰到她大腿内侧温热细腻的肌肤,我的呼吸会忍不住变得粗重。
而她,总是羞得满脸通红,却从不躲闪。
只是用那种湿漉漉的、全然信任的眼神看着我。
那是把命交到我手里的眼神。
为了报答我,她总是想方设法地对我好。
我的衣服破了,第二天早上就会发现补好了,针脚细密得像绣花一样。
我的鞋底磨穿了,过几天就会多出一双纳得厚厚实实的千层底布鞋,藏在牛棚门口的石头缝里。
那是她拖着病腿,熬着一个个通宵,就着月光做出来的。
我心里明白,她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只会读书画画。
可为了我,她学会了纳鞋底,学会了在冰冷的河水里洗我那满是泥垢的工装裤。
双手冻得全是裂口,像老树皮一样。
“以后别洗了,你的手是拿笔的。”
我抓着她冻得通红的手,心疼得厉害。
她抽回手,藏在身后,低着头小声说:
“我不配拿笔了。陈哥,你是要做大事的人,我能给你洗衣服,我就觉得自己还是个人。”
那年春节前夕,王二狗出院了。
他虽然没看清那天晚上打他的人是谁,但他像条嗅觉灵敏的恶狗,本能地感觉到了不对劲。
他开始频繁地在知青点附近转悠,那双阴毒的三角眼总是在我身上打转。
有一天工歇的时候,他故意当着我的面,跟几个泼皮大声嚷嚷:
“我看那个林婉最近气色不错啊,脸蛋都红润了。这女人肯定是外面有人了!让我抓着是谁在给她滋润,我非得把那小子废了不可!”
周围的人哄堂大笑,附和着说些不堪入耳的话。
我握着锄头的手背上青筋暴起,指节发白。
旁边的知青小李碰了碰我:
“陈哥,别理这疯狗。咱们是要回城的人了,犯不着跟他置气。”
回城。
这两个字像一盆冰水,瞬间浇灭了我的怒火,也浇凉了我的心。
是啊,我是要回城的人了。
1976年初,公社终于下达了一个“工农兵大学”的推荐名额。
那个年代,上大学是知青跳出农门、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比登天还难。
整个李家沟大队只有一个名额。
论资历、论表现、论出身,我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选。
大队长亲自找我谈话,拍着我的肩膀说:
“陈远啊,你在咱村干了三年,表现大伙儿都看在眼里。这个名额,非你莫属。只要政审一过,开了春你就去北京报道。”
消息传开那天,整个知青点都沸腾了。
大家羡慕我,嫉妒我,也有人酸溜溜地说怪话。
但我高兴不起来。
那天晚上,我照例去了牛棚。
林婉显然已经听到了消息。
往常这时候,她都会点一盏如豆的油灯等我,可今天,牛棚里漆黑一片。
我摸索着走进去,想去拉她的手,却被她躲开了。
“陈知青,”她的声音冷冰冰的,带着刻意的疏离,“以后你别来了。”
“为什么?”
我心里一紧。
“你要回城了,是要上大学的人。”
她在黑暗中说道,声音在发抖:
“我这种成分的人,跟你走得近,会害了你政审过不去的。你走吧,以前的事……就当没发生过。”
“林婉!”
我有些生气,抓住了她的肩膀:
“我是那种人吗?名额是名额,你是你!大不了我想办法带你走!”
“带我走?”
她突然笑了,笑声里全是绝望的泪意:
“陈远,你醒醒吧!你是贫下中农的好儿子,我是地主家的后代!咱们中间隔着天堑呢!你带我走?你是想让红卫兵把你斗死吗?!”
她猛地推开我,力气大得惊人:
“你走!去过你的好日子!我就当从来没认识过你!”
我被她推得踉跄一步,心里的火也被激了起来。
我想告诉她我不在乎,我想告诉她我喜欢她,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无力的沉默。
因为她说的都是实话。
在那个年代,爱情在阶级成分面前,脆弱得像一张纸。
如果我真的带她走,不仅救不了她,还会把我全家都搭进去。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牛棚的。
接下来的几天,我像丢了魂一样。
林婉真的开始躲我,见到我也像见鬼一样远远避开。
与此同时,王二狗的攻势开始了。
他明白我要走了,林婉失去了唯一的庇护。
那天我在村口,亲耳听到王二狗把林婉堵在墙角,语气阴森地说:
“婉儿妹妹,听说你的好情郎要高升了?嘿嘿,他一走,这李家沟可就是我的天下了。今晚来后山玉米地等我,把我伺候高兴了,以后你的日子还好过点。不然……我就去举报陈远私藏禁书!听说你家传的那几本宋词还在吧?”
林婉脸色惨白,死死咬着嘴唇,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躲在树后的我,那一刻杀人的心都有了。
我必须做点什么。
这张回城表,原本是我梦寐以求的通行证,现在却成了悬在林婉头顶的催命符。
大年三十。
家家户户都在包饺子,知青点里也难得有了点油荤。
大家都在喝酒庆祝,顺便给我这个即将离开的“大学生”践行。
酒过三巡,大队长红光满面地把那个盖着鲜红公章的大信封交到我手里:
“陈远啊,表格下来了。填好它,过了年你就是北京的大学生了!”
我拿着那个信封,觉得烫手。
外面的雪越下越大,风声鹤唳。
我想起王二狗这两天看林婉时那恶狼般绿油油的眼神。
想起林婉那绝望枯寂的脸。
如果不做点什么,我前脚走,后脚林婉就会被王二狗生吞活剥了。
我猛地灌了一口烧刀子,借着酒劲,抓起信封冲进了风雪里。
“陈远!你去哪?还喝着呢!”
身后传来战友们的呼喊,我充耳不闻。
一路狂奔到牛棚。
牛棚里死一样的寂静,连平时那微弱的呼吸声都听不到。
一种极度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我一脚踹开门:“林婉!”
借着外面的雪光,我看到屋梁上悬着一根麻绳。
林婉正踩着那条瘸腿下的破板凳,把脖子往绳套里伸。
她穿着一身洗得发白却干干净净的衣服,那是她唯一体面的衣裳。
“你疯了!”
我嘶吼一声,冲过去抱住她的腿,把她从凳子上拽了下来。
两人重重地摔在干草堆上。
林婉看到是我,整个人瞬间崩溃了。
她原本是想在我走之前干干净净地死掉,不让我有后顾之忧,也不让王二狗玷污她的名声。
“为什么……为什么要拦着我……”
她嚎啕大哭,拳头雨点般砸在我胸口:
“让我死吧……求求你让我死吧……我受不了了……”
“你死了我怎么办?”
我大声吼道,把那个信封狠狠拍在旁边的破桌子上:
“我名额都拿到了,你要是死了,我这书念给鬼听吗?!”
林婉愣住了。
她看着那个红彤彤的信封。
那是她做梦都不敢想的东西,是把我和她彻底隔绝在两个世界的判决书。
突然,她像是做出了什么极端的决定。
门外,风雪大作。
远处隐约传来了狗叫声,还有王二狗那标志性的破锣嗓子:
“都快点!我亲眼看见陈远进去了!大过年的乱搞关系,这回非得抓个现行!”
那是抓人的队伍!
王二狗一直在盯着我,就等这一刻!
脚步声越来越近,手电筒的光柱已经在窗纸上乱晃。
林婉显然也听到了。
她浑身剧烈地颤抖起来,脸色惨白如纸。
如果被抓个正着,我是“腐化堕落”,她是“勾引知青”。
我们俩都得完蛋,甚至可能会被拉去游街示众,活活打死。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林婉眼中的惊恐突然褪去。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带着毁灭气息的决绝。
她猛地扑进我怀里,双手颤抖着去解自己领口的扣子。
她抓着我的手,用力按在她剧烈跳动的心口上。
她的身体滚烫,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我的手背上。
她抬起头,死死盯着我的眼睛,声音嘶哑得几乎听不见,却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我的灵魂:
“哥,那张回城表你烧了吧……求你了,别丢下我,我是你的人了……你要了我吧,就现在!只要你不走,让我干什么都行!”
“砰!砰!砰!”
“开门!陈远你个伪君子,给大爷滚出来!”
王二狗嚣张的叫骂声就在门外,脆弱的木门被踹得摇摇欲坠,门闩发出不堪重负的断裂声。
最后一道防线即将崩塌。
我看了一眼怀中满眼乞求的林婉。
又看了一眼桌上那张只要填了名字就能飞黄腾达的回城表。
那是一步登天,还是万丈深渊。
门被撞开的一瞬间,刺眼的手电筒光芒直射进来。
在这电光石火的一秒钟里,我做出了改变一生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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