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堪称道路上的“移动炸弹”,心存侥幸妄图蒙混过关?最终只会自食恶果!1月13日晚,来宾市兴宾区女子甘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遇交警检查时上演“换座戏码”,不料被民警当场识破,不仅没能逃避处罚,还因这波“神操作”付出了行政拘留3天、罚款的法律代价。
当天20时12分许,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兴宾二大队在兴宾区大湾镇大湾街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统一行动。执勤民警巡逻时,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突然反常停靠路边,驾驶位与副驾驶位的人员以极快速度调换座位,这一可疑举动瞬间引起民警警觉。
“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民警迅速上前拦停核查,面对民警的询问,刚刚从驾驶位换到副驾的甘某神色慌张、言辞闪烁,与副驾原乘车人的供述相互矛盾。在民警的反复追问和现场证据面前,甘某最终打消侥幸心理,如实供述了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事实。
据甘某交代,当晚她与朋友一同出行,因副驾驶的朋友对大湾街路段路况不熟悉,她便抱着“不会被查到”的侥幸心理接替驾驶。行至整治路段时,远远看到执勤民警设卡检查,情急之下想通过调换座位逃避查处,没想到刚换完就被民警抓了个现行。经民警进一步核查确认,甘某未取得任何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典型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甘某为自己的漠视法律和侥幸心理,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来宾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无证驾驶不仅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更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是漠视生命的严重违法行为。来宾交警郑重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驾驶证是合法驾驶的“通行证”,更是安全驾驶的“护身符”。请务必牢记法律红线,自觉抵制无证驾驶、换座避查等交通违法行径,坚决做到持证上路、规范驾驶,共同守护道路通行秩序与生命安全。侥幸心理不可有,违法上路必被查!
守法规知礼让
签发:莫崇贵 三审:劳广智
二核:龚 莫 责编:罗雪涛
编辑:盘罗婷 视频:庾 璇
图文:陆 丹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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