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节将至,为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确保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方便广大市民购买春联、年画等新年用品,太和县城市管理局经现场勘查,结合实际,在县城区部分路段设置销售春联、年画等新年用品临时摊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时间

2026年01月31日至2026年02月01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申请地点

二楼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太和县友谊路与创业路交叉口北约200米)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限每人申请一个摊位,不允许代替申请,按照顺序申请完为止)

经营时间

2026年02月03日至03月04日

经营区域

01、太和县文庙广场(60个)

02、人民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南角四环大厦北侧(15个摊位)

03、民安路东侧白马环球港广场(40个摊位)

04、长征路与团结路交叉口细阳广场(60个摊位)

05、复兴北路西侧昂里湾(20个摊位)

06、国泰路与莲蒲路交叉口泰和印象城(20个摊位)

07、镜湖西路国泰广场(50个摊位)

08、镜湖西路柳荫小区北门西侧(15个摊位)

09、太关路口与文明路交叉口(20个摊位)

10、曙光路镜湖公园东门两侧(40个摊位)

11、健康东路镜湖公园北门两侧(15个摊位)

12、解放路翰林广场(40个摊位)

13、沙河中路宝业城市绿苑西侧(20个摊位)

14、沙河西路水上小学东侧(30个摊位)

15、胜利路回民社区北门西侧(11个摊位)

16、建设路与105国道交叉口和谐大厦(20个摊位)

17、万达广场东门北侧(26个摊位)

18、环城东路水上商场北侧(15个摊位)

19、解放西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侧(30个摊位)

20、解放西路与国泰路交叉口西南侧(15个摊位)

21、建设路友谊路交叉口东侧(10个摊位)

22、沙河路南侧老粮仓(50个)

管理要求

1、定位划线由太和县城市管理局统一安排具体实施。

2、摊位所设置帐篷必须统一规格,红色3米*3米。严禁兜售烟花爆竹、大盘香、孔明灯、黄草纸、冥币;严禁摆放除春联、年画以外的物品,保持摊位干净、整洁、有序,并在摊位结束后,做到摊走地净、卫生整洁;不得侵占快慢车道和盲道;不得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等进行促销。

3、除临时春联经营点以外,严禁在县城区其它区域摆摊设点经营春联、年画。违者,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处理。

4、摊位只能供申请人自己使用,不得转借、出售他人。如被发现,将取消其临时摊位经营使用权。

联系方式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558-2935611。

太和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来源:太和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