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是人体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减轻事故对人体的伤害
▲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头盔与小车发生碰撞,仅头皮擦伤。
▲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小车发生碰撞受伤,未佩戴头盔受伤严重。
且骑乘电动车、摩托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是交通违法行为!
不接受任何“不戴”的理由
话不多说,直奔主题
哪些不戴头盔的“骑士”被曝光?
1
姓名:曾某
违法地点:建设东路
2
姓名:陈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3
姓名:陈某
违法地点:建设东路
4
姓名:邓某
违法地点:油行巷
5
姓名:胡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6
姓名:黄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7
姓名:黄某
违法地点:鞍山西路
8
姓名:黄某
违法地点:鞍山西路
9
姓名:黄某
违法地点:西约街
10
姓名:蒋某
违法地点:新兴南路
11
姓名:李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12
姓名:刘某
违法地点:西约街
13
姓名:陆某
违法地点:太白路
14
姓名:罗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15
姓名:罗某
违法地点:建设东路
16
姓名:莫某
违法地点:建设东路
17
姓名:潘某
违法地点:星光路
18
姓名:彭某
违法地点:向阳路
19
姓名:邱某
违法地点:体育路灵峰街
20
姓名:唐某
违法地点:建设东路
21
姓名:吴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22
姓名:吴某
违法地点:星光路
23
姓名:吴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24
姓名:杨某
违法地点:贺州大道
25
姓名:叶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26
姓名:易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27
姓名:张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28
姓名:郑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29
姓名:钟某
违法地点:星光路
“戴好头盔”不是为了
应付交警检查
而是为了您的人身安全
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就可以有效保护我们头部
据权威部门测试,意外发生时
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可使受伤者比例下降70%
死亡率下降40%
头部损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2.5倍
致命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如何正确佩戴头盔?
从图片中可以看见
部分市民不仅不佩戴安全头盔
还存在边骑车边玩手机的分心驾驶行为
十分危险
交警温馨提示
小细节,大安全
事故发生在一瞬间
希望广大市民安全文明驾驶
牢固树立
“安全头盔就是生命头盔”的交通安全意识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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