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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是人体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减轻事故对人体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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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头盔与小车发生碰撞,仅头皮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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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小车发生碰撞受伤,未佩戴头盔受伤严重。

且骑乘电动车、摩托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是交通违法行为!

不接受任何“不戴”的理由

话不多说,直奔主题

哪些不戴头盔的“骑士”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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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姓名:曾某

违法地点:建设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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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姓名:陈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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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姓名:陈某

违法地点:建设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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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姓名:邓某

违法地点:油行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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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姓名:胡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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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姓名:黄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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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姓名:黄某

违法地点:鞍山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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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姓名:黄某

违法地点:鞍山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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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姓名:黄某

违法地点:西约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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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姓名:蒋某

违法地点:新兴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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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姓名:李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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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姓名:刘某

违法地点:西约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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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姓名:陆某

违法地点: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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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姓名:罗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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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姓名:罗某

违法地点:建设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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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姓名:莫某

违法地点:建设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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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姓名:潘某

违法地点:星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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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姓名:彭某

违法地点:向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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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姓名:邱某

违法地点:体育路灵峰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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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姓名:唐某

违法地点:建设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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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姓名:吴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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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姓名:吴某

违法地点:星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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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姓名:吴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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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姓名:杨某

违法地点:贺州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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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姓名:叶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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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姓名:易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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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姓名:张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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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姓名:郑某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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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姓名:钟某

违法地点:星光路

“戴好头盔”不是为了

应付交警检查

而是为了您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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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就可以有效保护我们头部

据权威部门测试,意外发生时

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可使受伤者比例下降70%

死亡率下降40%

头部损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2.5

致命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

如何正确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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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片中可以看见

部分市民不仅不佩戴安全头盔

还存在边骑车边玩手机的分心驾驶行为

十分危险

交警温馨提示

小细节,大安全

事故发生在一瞬间

希望广大市民安全文明驾驶

牢固树立

“安全头盔就是生命头盔”的交通安全意识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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