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近年来市民、游客擅爬野山、禁区导致的救援事件愈发频繁。昌平区、门头沟区已正式出台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两区均明确,政府或相关主体可以向被救援人员追偿合理费用。
办法施行后,已有任性“驴友”通过公益代偿模式完成户外登山涉险救援费用追偿,向昌平区两个山村捐赠了280件救生衣,用于汛期河道巡护、临水巡查等防汛应急保障工作。
此次以公益代偿模式完成户外登山涉险救援费用追偿系全市首例。
深夜,他们在奋战冰谷救援13人
2015年11月29日晚6点,昌平区十三陵镇一处未开发山区,7名成年人与6名未成年人登山失联。寒夜渐深,山区气温已降至冰点以下。
2025年11 月29日晚,昌平区组织200 余人救援13名登山被困群众。
接警后,昌平区应急响应机制立即启动,应急、公安、消防、蓝天救援队等力量火速集结,展开地毯式搜索。
历时9小时,次日凌晨,13名被困者全部获救,无人受伤。
救援尚未结束,另一起险情又发生
就在同一晚10点左右,昌平延寿镇大杨山附近,有3名成年人在山区因体力不支无法下山,昌平区应急局迅速调动森防大队赶赴现场,经过近8个小时的救援,于30日清晨6时将被困人员安全送至山下。
两起救援,累计出动数百人次,公共资源投入巨大。昌平区应急局第一时间向被救援人员详细解读了户外登山的安全责任、违规涉险的后果以及救援费用追缴机制。
“救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需由当事人承担”
“公益服务可抵扣救援费用”
依据《昌平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因户外登山活动涉险导致动用公共资源救援的,相关部门依法保留追缴救援费用等权利”的规定,救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需由当事人承担。
救援结束后,应急局工作人员向16名获救人员详细讲解了政策。他们深刻认识到进入“野山”的危险性,并主动提出捐赠280件救生衣,用于山区防汛应急工作,以此履行责任、回馈社会。
《昌平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鼓励被救援人员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公益宣传等现身说法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主动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公益宣传的可免于追缴救援费用。”
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杨文达表示:“除了保障群众安全,唤起每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同样重要。通过沟通,并参考国内外类似案例,最终采取了社会捐赠这一方式。我们最希望的,是唤起所有进山者对安全、对生命的敬畏。”
考虑到被救援人员主动承担责任,昌平区应急局根据上述“公益服务抵扣救援费用”的规定,决定免于追缴此次救援费用。
最终,救援物资(280件救生衣)已全部捐赠延寿镇黑山寨村和辛庄村,将用于汛期河道巡护、临水巡查等防汛应急保障工作,同时按需向村民发放,保障汛期安全。
来源:BRTV新闻(记者:郭艳红)
编辑:吴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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