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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慈利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联动,持续开展“清朗”行动,依法查处一起利用信息网络散布他人隐私的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营造了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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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近日,观音桥派出所获悉线索:向某在某平台粉丝群中发布他人隐私内容。接到线索后,观音桥派出所迅速行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经查,违法行为人向某通过其个人新媒体账号,在某平台粉丝群中发布包含他人隐私信息的图片,相关内容在一定范围内传播扩散,不仅对被侵害人的正常生活、身心健康造成困扰和伤害,也构成了对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的破坏。

目前,慈利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向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1. 公民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需要尊重和保护他人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更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2.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在抖音、微信、微博等各类网络平台上的言行,同样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利用网络实施侮辱、诽谤、寻衅滋事、侵犯隐私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查处。

3. 树立文明上网观念。 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守道德底线,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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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慈利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