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平安南川 发布一则通报,全文如下:

近日,网传 “一男子因摩托车加油纠纷情绪失控把燃油喷洒地面” 引发关注。我局联动交管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核查。

经查,2025年12月16日19时许,张某(男,27岁)驾驶摩托车从外省进入S3渝湘复线高速重庆段一服务区加油时,因摩托车不能驶入高速公路,工作人员拒绝为其加油。张某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用加油枪向地面喷洒约1升汽油后驶离,工作人员迅速进行现场清理,未产生安全事故。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并对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驶入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警方提醒,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请驾驶人守法出行。同时,加油站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站内喷洒、泼洒汽油等易燃物,极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请广大市民切实增强法律与安全意识,始终保持理性克制,共同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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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据媒体报道,重庆一男子在高速服务区非要给摩托车加油,工作人员劝阻让先报备遭男子拒绝,男子故意将油喷在地上表示不满。

视频画面显示,加油站工作人员一直强调该男子没有给公安报备,不可以直接加油。该男子则反复表示“只加一点”,最后还将油直接喷在地上。对此,网友纷纷表示:“油呲到地上,这算是危害公共安全吧!”“重庆摩托车不能上高速!”“这个必须拘留,寻衅滋事。”“直接报警就可以了”……

来源:@平安南川、中安在线、南昌晚报

编辑 丨胡元媛

一审丨胡元媛

二审丨薛琳

三审丨彭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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