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谢喜卓)1月22日,一位摩托车骑手在高速服务区加油被劝阻后,将汽油直接喷在地上的视频引发关注。此事发生在重庆高速的一个服务区内。据了解,按照《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这也是加油站拒绝加油的原因。当晚,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涉事摩托车骑手张某被行政拘留,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相关视频显示,在重庆高速的一个服务区内,一男子将摩托车停在加油机旁,自己插卡操作设备准备给摩托车加油。加油站内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见状上前阻止,并告知对方:“不可以,你没有报备,我不敢(给你加油)啊!”视频中,双方拿着油枪僵持,男子坚持“只加一点,下个高速就行了”,但工作人员强调:“你不要为难我,你跟公安局打个电话报备一下,你是想让我丢工作吗?”男子边说自己不要油了,边将汽油喷在地上。眼见工作人员离开,他又开始加油,而后骑车离去。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该视频被曝光后,很快引起关注与讨论。一方面,是对于重庆高速服务区给摩托车加油需报备这一规定的讨论。另一方面,更多人认为该男子行为不妥,不该去为难加油站工作人员,更不该把汽油直接喷在地上。
《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摩托车行驶。这也是工作人员拒绝为摩托车加油的原因。
1月22日下午,重庆高速公路交巡警三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现代快报记者,此事已经移交给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处理。随后,现代快报记者致电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但该局工作人员以无法核实记者身份为由,未透露具体进展。
当晚,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近日,网传“一男子因摩托车加油纠纷情绪失控把燃油喷洒地面”引发关注。我局联动交管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核查。经查,2025年12月16日19时许,张某(男,27岁)驾驶摩托车从外省进入S3渝湘复线高速重庆段一服务区加油时,因摩托车不能驶入高速公路,工作人员拒绝为其加油。张某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用加油枪向地面喷洒约1升汽油后驶离,工作人员迅速进行现场清理,未产生安全事故。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并对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驶入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警方提醒,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请驾驶人守法出行。同时,加油站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站内喷洒、泼洒汽油等易燃物,极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请广大市民切实增强法律与安全意识,始终保持理性克制,共同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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