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办理任何身份证件时,‘器官捐赠’那一栏,千万别随手勾。”
这个是斩杀线提出者的牢A回国后,在一次直播连麦中反复强调的一句话。
他说因为工作的关系,他接触过遗体,见过流程,也见过结果。
有些画面,一旦见过,就再也忘不了。
他还提到 “你们根本想象不到,一个不吸毒、大脑正常、心跳强劲的中国留学生,在那套系统里,有多‘值钱’。”
就此我说一下我的认知。
在2025年,美国联邦政府层面,已经正式承认:美国现行的器官捐献与采购体系,在实操中确实存在严重的制度性风险。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在对全国器官采购系统(OPO)进行审查后,公开发布调查结果并确认:
在部分案例中,器官获取流程启动时,患者尚未满足法律意义上的死亡标准;
有捐献者在准备阶段,仍表现出意识反应或生命体征改善迹象;及
这类问题很大程度上源于临床判断的复杂性与器官获取对时间的高度敏感性。
在美国,法律严格禁止在捐献者仍具有生命体征(即未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摘取器官。
此外,“勾选器官捐献意愿”绝不等于放弃抢救权利,医疗团队在救治与器官捐献之间有明确的职责分离,抢救决策不会因捐献意愿而受影响。
然而,在“循环死亡后捐献”(Donation after Circulatory Death, DCD)这类特殊程序中,确实存在一定的灰色地带。
DCD适用于那些未达到脑死亡标准、但已决定撤除生命支持的患者。医生会在其心跳停止、且经观察确认自主循环无法恢复后,宣告死亡并启动器官获取流程。
因为这个摘取移植的流程,本身就是和时间赛跑,心脏一停,器官就开始缺氧,时间越久,器官质量越差,对器官获取机构来说,时间就是成败。
那就难免出现流程越界的风险。
举一个案例,肯塔基州 TJ Hoover 案,,TJ Hoover 因药物过量被送往肯塔基州一家医院急救。抢救过程中,被宣告死亡/脑死亡进入器官捐献流程后,在被推进手术室准备获取器官的阶段时,TJ 睁开了眼睛,能追视在场人员,对刺激有明显反应。
这就不是轻微神经反射,而是肉眼可见的意识迹象。医护人员立刻意识到问题严重性,摘取器官的流程被紧急中止。
肯塔基州相关机构介入调查,后来确认死亡判断存在问题,流程推进过快。
所以在美国、加拿大等地办理任何身份证件、驾照、居民卡时,
一定要认真看清“器官捐赠”那一栏。
不要嫌麻烦,不要默认系统替你勾选,更不要在没想清楚的情况下随手点同意。
这不是在否定器官捐赠的善意,而是提醒你,任何重大选择,都应该在你完全知情、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做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