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蒙云浮市云安区地方志办公室叶广学主任邀约,笔者着手梳理现存云浮旧志历代《东安县志》的版本流变。坦白而言,笔者虽对明万历五年东安建县之前的地方历史略有涉猎,但对于建县后方志编纂的具体情况,所知确实有限。借此契机,笔者对现存最早的康熙十一年《东安县志》进行了细致考察,其中附录《东安县古志》引起了笔者的特别注意,并由此牵引出一段关于方志版本源流的考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东安县古志》仅有七个筒子页

云浮地区现存最早的旧志为清康熙十一年(1672)由知县张其善主持纂修的《东安县志》。在该志的卷末,以“备考”名义附刻了一部名为《东安县古志》的文献。此“古志”篇幅极为有限,仅存七个筒子页(其后虽另有三个题为“姓氏”的筒子页,但经辨析,并非“古志”内容)。这七页内容涵盖了沿革、山川、城池、公署、学校、坊都、水利、服役、坛庙、开创文武职官等十余个子目,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那么,这个被郑重附录的《东安县古志》究竟所指为何?在张其善修志之前,东安县有据可查的志书仅有两种:一是明万历年间由知县郭濂主持修纂的《东安县志》,二是清康熙七年(1668)由知县韩允嘉纂修的《东安县志》。遗憾的是,这两部志书后世皆已亡佚。通过初步分析,笔者倾向于认为,此“古志”应即失传已久的明万历《东安县志》之残本。

从“古”字释义看:“古”与“今”相对,泛指时代久远者。康熙十一年断无将仅仅四年前成书的康熙七年志称为“古志”之理。因此,“古志”不可能指韩允嘉所修之志。再从古代志书的编纂惯例来看,通常会将前一部紧邻的志书称为“旧志”,例如光绪《德庆州志》便将前一部乾隆《德庆州志》称作“旧志”,而康熙十一年《东安县志》中多次提及的“旧志”,指向康熙七年韩允嘉本,如卷二《舆地志》载“罗汉岩,在晋康乡,近甘通岩,高丈余。旧志云:‘内有十八罗汉古像’后人移置九星岩”,又载“旧志称峰(指麒麟石,笔者注)势近拱学宫,奇特异常,当有贤才辈出之应”,既然志书中已清晰区分“旧志”与“古志”,且“旧志”对应较近的康熙七年本,那么“古志”自然是指更早的万历郭濂本。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然而,《东安县古志》的部分内容却与“万历本残本”的身份产生了矛盾:其《沿革》子目载“前朝万历五年建置”,对于明代志书而言,焉有自称“前朝”之理?《风俗》子目更提及“猺狼杂处十之一二,异县居民十之八九,峒落之民辄因小忿成讼。康熙十一年,知县张其善禁文巧,明礼让,目今向化息争,依稀近古”,直接记录了万历之后康熙年间的事迹,一部万历年间的志书,又如何能预知并记录数十年后的清朝史实?这些内容使得这部“古志”看起来更像是一部清代文献,而非明代古志。这无疑与之前的推断产生了尖锐矛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面对这一冲突,笔者结合方志编纂的普遍现象,提出了一个“大胆假设”:康熙十一年,知县张其善在主持重修县志时,对作为底本之一的《东安县古志》(即万历志残本)进行了修改,并加入了当代的内容,以期在“古志”的权威框架内留下自己的政绩记录。

这种重刊旧志时增补当代信息的做法,在方志编纂中屡见不鲜。例如,康熙年间重刊的明崇祯《怀集县志》便增添了康熙朝的职官信息;明万历《西宁县志》在崇祯年间重刊时,也补入了崇祯年间的诗文。光绪朝重刊道光《肇庆府志》、民国时期重刊道光《东安县志》均有修改舆图的情况。因此,张其善修改古志文本,从动机和惯例上看,是完全可能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大胆假设”需以“小心求证”为支撑,连续多日查阅史料无果后,笔者终于发现康熙二十六年(1687)《东安县志》中同样附录了《东安县古志》,其篇幅与子目均与康熙十一年本一致,说明二者源自同一原始底本,而差异集中于两处内容:其一,《沿革》子目,康熙二十六年本载“国朝万历五年置”,康熙十一年本则被改为“前朝万历五年建置”,“国朝”是当代人对本朝的尊称,符合明代志书提及万历年间的口吻;而“前朝”则是清代人对明朝的称谓。这表明,张其善将原文的“国朝”篡改为了“前朝”;其二,《风俗》子目,康熙二十六年本未提及张其善治绩,而是记载“猺狼杂处十之一二,异县居民十之八九。自开县筑城立籍居住者,则为土籍。迨后前来买受税业者,则为客籍。每至试期,辄有冒籍之争。于康熙七年,经前任韩县令详请土著六名,附籍三名,文武同,永为例,以息争端”,收录了康熙七年知县韩允嘉处理土客籍学额争端的事迹,与康熙十一年本中突出张其善政绩的表述形成鲜明对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一发现完美印证了之前的假设。康熙二十六年本所附录的《东安县古志》,因其内容更符合明代志书原貌(使用“国朝”),且记录的是前任知县韩允嘉的政策,故而笔者认为是直接翻印自康熙七年《东安县志》的附录,未经张其善篡改。而张其善在康熙十一年修志时,为了凸显自己,不仅修改了历史表述,还“覆盖”了前任知县韩允嘉的政绩,从而造成了文本的时代错乱,给后世研究者设置了障碍。

万历《广东通志》卷六十二《罗定州•风俗•东安县》载:“猺獞虽讨,残孽未靖,峒落之民虽小忿,必鸣锣会众,杀其牛马,卖其妻子,谓之倾家罚,与广清远之石坎、银盏凹、大坟田大相类也。籍有土有客,土著仍鄙陋,附户逞浮奢。土民未知文义,校童生则多附籍之人趋焉。有司分土客以宽收乎土著者。”通过比对明万历《广东通志》记载,可以推断韩允嘉、张其善二人均有意在权威的“古志”文本中附载各自解决社会问题的政策,以此作为历史定论。这进一步解释了他们修改文本的深层动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综上所述,通过对比康熙十一年与康熙二十六年两部《东安县志》所附《东安县古志》的文本差异,并结合明万历《广东通志》记载,可以确证实为明万历《东安县志》残本,其在清康熙年间被不同程度修改,但仍保留明代方志的基本内容与体例,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

端溪文史创建于2015年9月,立足于发掘德庆人文历史,放眼泛德庆地区(即德庆曾经管辖过的包括今封开、云浮、郁南、罗定、信宜等地)以及肇庆地区乡土史情。你关注我,我致力于追寻历史本源。欢迎读者转发分享。在这里,您可以阅读许多关于德庆乃至肇庆人文历史的文章,希望能让您更加了解德庆(肇庆)历史,帮助您深入研究德庆(肇庆)文化。

其他公众号转载本公众号原创作品需取得授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