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人大”消息,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刘振华代理晋城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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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华出生于1971年,曾长期在太原市工作,担任过太原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太原市纪委副书记,太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小店区委书记,太原市委常委、小店区委书记。

2021年6月,时任太原市委常委、小店区委书记的刘振华被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

2021年9年,刘振华调任晋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24年10月,刘振华任晋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至今。

之前担任晋城市市长的薛明耀已任晋城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