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要读书?无非是用几十块钱买一个天才的思想,用几个小时避开别人几十年的弯路,在文字里找到那些说不出口的心事、无人理解的困惑的共鸣。就像202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约恩·福瑟的《晨与夜》,用117页的短小篇幅,写尽了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漫长一生,把生命的本质揉进晨与夜的轮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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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瑟的笔像一把温柔的刀,剖开了生命的内核。书里以“晨”与“夜”为骨架,晨是小约翰尼斯的诞生——父亲奥拉看着新生的孩子,眼里满是对未来的期待;夜是老约翰尼斯的死亡——他注视着自己的棺材缓缓下葬,回忆里全是一生的碎片:恋爱时的心动、劳作时的汗水、养育孩子的疲惫,甚至清晨没抽完的烟、凉掉的咖啡杯,这些日常的琐碎都被福瑟写成了诗,在“存在”的光照下闪着庄严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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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写爱情,说爱情不是两个完美的人撞见彼此,是两个不完整的灵魂在复杂人世间忽然认出对方;写孤独,说孤独不是身边没人,是站在人群里却没人能真正碰到你的内心;写生活,说不是等着风暴过去,是学会在雨中自己跳一支舞。这些句子像雪花落在手心,凉丝丝的却慢慢化进心里,治愈那些藏了很久没愈合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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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瑟用意识流的手法串起了整本书:没有标点的内心独白像流水一样绵延,老约翰尼斯的思绪在过去、现在、未来里跳跃——窗外的光线能触发他对童年的回忆,手里的烟斗能让他想起年轻时的恋人。他把时间揉碎了,让日常的瞬间变成永恒:哪怕一切终将归于虚无,那些闪亮的时刻就是生命的全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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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被福瑟称为“最心爱之作”的小说,2025年7月会由译林出版社推出中文版,邹鲁路翻译。它不是那种给你短暂快乐的书,更像炉火——慢慢暖着你,让你在合上书页时忽然懂了:原来最平凡的灵魂也值得被世界温柔对待;原来生命的意义,就在晨与夜之间的每一寸时光里,在那些没说出口的心事里,在那些被理解的共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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