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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亿丰(枣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其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奥亿丰(枣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30元;3.罚款33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6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