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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人民日报》第11版刊文披露了重庆某医院检验科原主任佘倩(化名)的贪腐细节。

据报道内容,2005年至2024年期间,佘倩利用担任医院检验科主任、兼任重庆市临床检验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2万余元。

作为回报,佘倩利用手上的医疗设备采购权,多次为医疗企业在设备、耗材及试剂供应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相关企业实控人好处费。

其中,某医药公司实控人杨某为拓展业务,向其支付好处费182万余元,大部分用于“借”给佘倩购房;商人王某为使试剂进入供应链,以支付购房款、装修款名义支付好处费108万余元。

此外,佘倩还借开会、检查之机,在合规报酬外额外收取现金,通过借多还少、收受干股、期权交易等方式敛财,同时允许家人在相关企业挂名领薪、兼职领酬。

文章多次强调佘倩的反侦察意识。为了设置贪腐“防火墙”,10多年间她通过隐蔽手段购入30多处房产,遍布海南、浙江、四川等地。为掩人耳目,她常仅支付少量定金(如某套房产仅付5万元),剩余款项由利益关联方通过多层中间人,以转账、存现金等方式支付,部分转账还刻意带有尾数规避核查。

佘倩贪腐事实的败露始于2023年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渝中区纪委监委对佘倩问题线索复核深挖,通过逐笔溯源购房资金、比对行贿人获利时间等方式掌握确凿证据。

2024年5月,佘倩被采取留置措施,初期她否认受贿事实,坚称购房款为“借款”,后在办案机关对行贿人杨某采取留置措施、固定完整证据链的情况下,全盘供认犯罪事实。截至被留置时,佘倩仍实际控制20多处房产。

2025年3月,佘倩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需退缴全部赃款并处罚金100万元。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佘倩曾获重庆市抗疫先进个人,多次带队参与对外抗疫援助工作。在忏悔书中,佘倩这样反省自己的犯罪行为:“我从抗击病毒的医务人员沦为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病毒’,万分惭愧,无地自容。”

撰文 | 梅斯医学综合整理

编辑 | 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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