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安排
2026年汽车置换补贴将按照“总量控制、分批投入、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安排资金。其中,第1批统筹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汽车置换补贴申领,资金使用完毕,申报通道将自动关闭。后续资金投放以及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二、申请渠道
2026年汽车置换补贴申报通道于2026年1月21日正式开启,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辽事通”、“云闪付APP”进入“以旧换新”专区,选择“汽车置换更新”服务,查看补贴剩余资金,填写相应材料,提交审核,以及查看审核状态。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一)申请人须为个人消费者。
(二)补贴执行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2025年1月8日(含当日)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登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为准),并在辽宁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乘用车新车。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要求。
(三)售卖旧车的,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购买新车的,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及开具时间为准;以上时间均需在补贴活动有效时间内。
(四)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辽宁省范围内依法完成新购乘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售卖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
(六)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四、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的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二)填报申请人银行卡账户信息,须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借记卡且为Ⅰ类账户。
(三)填报售卖旧车信息,需填写旧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过户后《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4页,若超出4页则还应包括转移登记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在审核期间,旧车不得再次转回申请人名下,违反该项规定的申请人将取消补贴资格。
(四)填报购置新车信息,需填写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六、注意事项
(一)补贴所适用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规严肃处理。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辽宁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见“辽宁商务”微信公众号)。
阜新市汽车置换业务咨询电话:608002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