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业大利多,2026年元月起台湾寿险业不用再花大钱避险。“台湾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12月23日宣布修正“保险业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兑换损益规定,2026年1月1日起改“AC债券汇率摊销法”,未实现汇损不再列入损益,改为符合台湾长期经营模式的表达,若以近年寿险业避险状况来看,汇率会计制度改变后寿险未来可年省千亿元避险成本、转向强化资本。
根据“台湾保险局”每月公布,寿险业2025年前十月避险成本高达2,550亿元,避险工具NDF约占30%大约花了765亿元,若换算为全年,假设新制上路后、不用再用NDF避险,寿险业可节省约920亿元。2024年避险成本更高达3,800亿元。
蔡火炎指出,这次的修正是引用国际会计准则IAS1“财务报表之表达”第19段及第20段的规定,由于台湾寿险业属于“特殊极罕见情况”而偏离IAS 21规定时,可修正让寿险财报更允当的揭露。新制下,可依IAS1第19段判断,将这些长期投资海外、被列在“按摊销后成本衡量(AC)”项下的金融资产(目前有新台币18兆元)不再列入损益,而是依债务工具投资的预期剩余存续期间,按直线法逐券逐笔摊销认列于兑换损益,“汇率风险不会消失而是均化,透过摊销方式来逐期认列”。
这次修正虽是给寿险的“胡萝卜”,但相关配套,“台湾金管会”也与台湾保发中心、寿险公会研拟中,会尽快出炉。即省下的避险成本,会要求需转来强化资本,不能拿来发股利。蔡火炎强调,配套措施就是会要求寿险将省下来的钱来强化“外汇价格变动准备金提存、资本提拨或指拨盈余公积”等。针对外价金是资本还是负债,蔡火炎说明,现行计算资本适足率RBC时外价金是算“自有资本”,但在财报上是“负债科目”,新制中是否可算在自有资本,还在讨论中。
即2026年1月1日起,寿险业就不用为了短期汇率波动去花大钱避险,但在财报上要揭露这些AC的汇损或汇兑收益状况,未实现损失是资产、未实现汇兑利益是负债,每一季财报皆会显示,2026年5月的财报开始可看到。
(本文系台湾《工商时报》独家授权刊发)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
作者:魏乔怡 孙彬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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