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血汗钱,是民生保障的 “晴雨表”,更是法律不容触碰的 “高压线”。近日,洋县法院在 “护民安薪” 专项行动中重拳出击,对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程某,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决定,以硬核执行为农民工撑腰维权。
工程完工薪拖欠
判决生效仍拒付
龙某等6名农民工受雇于程某从事建筑施工工作,工程顺利完工后, 程某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无故拖欠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8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判决,程某需限期支付拖欠工资,然而判决生效后,程某对此置若罔闻,甚至刻意“失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无奈之下,龙某等人向洋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多次劝导仍侥幸
拘传拘留显威严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当面沟通等方式,向程某耐心释法明理,劝导其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但程某心存侥幸,始终态度消极,无视司法劝导,公然挑战司法权威。
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根据摸排线索迅速出击,成功将程某拘传至法院。
经查,程某名下有可执行财产,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且存在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洋县法院依法作出对程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当场将其送往拘留所。
家属履约结清款
悔过认错提前解拘
被采取拘留措施后,程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其家属也第一时间联系法院,充分认识到拖欠工资的恶劣后果,担心拘留对程某的征信、生活造成长期不良影响,主动表达了代偿意愿。
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程某家属当场向龙某等6名农民工足额支付了全部拖欠工资8万余元。鉴于拖欠工资已全部结清,且程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提交了书面悔过书,洋县法院依法对其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拖欠工资触红线
主动履行是正道
拖欠农民工工资,既违背公序良俗,更触碰法律红线。
本案的顺利执结,再次彰显了洋县法院坚决打击欠薪行为、全力保障农民工 “劳有所得” 的坚定决心。
司法拘留并非 “纸上谈兵”,而是实打实的司法强制措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仅自身会受到法律制裁,还会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牵连家人生活。法官在此提醒,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切勿心存侥幸、逃避执行,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唯一正道。(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洋县人民法院 编 辑: 燕子 审核: 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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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陕西众致(汉中)律师事务所 周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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