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湾岭镇某源摩托车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5年9月1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琼中湾岭镇某源摩托车行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和仓库摆放有涉嫌非法改装的“爱玛”电动自行车11辆,其中10辆坐垫超35mm,1辆预留扩展蓄电池接口,涉嫌销售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第二款的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涉嫌行政违法线索。2025年10月13日,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来源: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