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曝光一起兼职诈骗,通讯行业“内鬼”成犯罪链条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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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在线》的报道。犯罪过程大致为:

① 通讯行业内鬼 ( 有的是营业厅的员工,有的是电信业务承包商)将未实名电话号、用于远程实名认证手机号的二维码,提供给“充场工作室”。

②“充场工作室”以兼职名义在网上寻找“受害人”,以“帮运营商冲业绩开卡”为由,说“只要注册手机号就能获得返现”,“骗取”“受害人”身份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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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内鬼”在系统里开出实体电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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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将实体电话卡贩卖给“猫池”,用于注册互联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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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猫池”“经营者”将互联网账号贩卖。

⑥互联网账号购买者用于电信诈骗、刷单、控评等。

流程审计:

此案让我们了解了一些机构控制的大量实名互联网账号是怎么来的。

这些互联网账号,是手机实名的。

这些手机号,是骗子公司以帮运营商冲业绩获取被害人实名信息办理的。

这些被害人,是骗子公司以网络兼职的名义在网络上吸引来的。

文中,提到 运营商“内鬼” ,但从内容看,有足够的个人身份信息“背书”,在运营商系统中,这些号码办理流程是表面合理的新开户。在报道中,忽略了一个关键信息,是 谁实际拥有过并把这些电话卡卖出去的 ,这些人是此案的关键枢纽和最大的受益者。

如果是运营商“内鬼”贩卖手机号,这些“内鬼”违法应该被判刑,如果运营商“内鬼”只是提供了(在表面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办理手机号的便利,有可能只是违反行业规定。同时,如果当地公司或代理商的管理层 知道或应该知道 这种违规办理手机号而没有及时制止,主管部门也应该对这些管理者和其所在的机构予以处罚。

此案涉及的其他主体,收集用户信息并办理手机号的( “充场工作室”等),用手机号办理互联网账号的“猫池”经营者,以及神秘的中间人,均违反了相关法律应被判刑、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