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环卫部门为一线环卫工人配发带定位功能的“智能工牌”,近期引发热议。
面对公众质疑,管理部门回应称,此举并非单纯监督,而是为了辅助管理、应急救助和保障安全,且主管、司机、作业车辆也一同纳入定位系统,并非针对环卫工人单独施策。
事实上,这类做法在多地已实施多年,还被归为“数字化环卫”的建设内容。
站在管理者的角度,这一举措看似是技术赋能的典范:人力巡查有局限,就用数据填补管理空白;现场监管难覆盖,就靠系统实现全域把控;环卫工人遇突发事故,也能通过定位快速开展救援。
单看这些初衷,这套管理方式既显理性,又贴合现代城市治理的需求。
但法治视角下的讨论,从来不会止步于“手段是否有用”,更核心的是要追问:这种看似有效的管理方式,被用在了谁身上,又以何种方式被使用?
看到这则新闻时,不少人都有一个相似的联想:这像极了缓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佩戴的定位装置。
这并非夸张的类比,而是一种直觉性的法理对照。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持续性的定位监管从来都不是普通的管理工具,而是一种极具特殊性的权力行使方式,其适用场景被严格限定——通常只用于刑罚执行、治安强制措施,或是对特定高风险人群的依法管控。
而这些场景有一个共同的前提:被监管者的部分人身自由,已经通过法定程序被合法限制。
环卫工人显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他们是普通的劳动者,是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公民。
当一种原本服务于惩罚与防控的技术,被无差别地植入日常劳动管理,问题的性质就不再是“管理方式合不合理”,而是法治的边界,是否已经悄然发生了位移。
从形式上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直接禁止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发定位工牌,劳动法也认可用人单位享有合理的劳动管理权。
但法治的内涵,从来不止于“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合法性之外,更有正当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的约束,这三个问题始终无法回避。
其一,管理目的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保障环卫工人的安全、应对突发状况,是否必须通过全天候的个人定位来实现?是否存在对劳动者权利侵害更小的替代方案?
其二,管理手段是否遵循最小侵害原则?针对作业区域的定位管理与对个人全轨迹的追踪,必要时的临时定位与无间断的持续定位,供劳动者主动求助的设备与对劳动者被动监控的系统,其背后的法治性质截然不同。
其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劳动者是否拥有真正的拒绝权与退出权?在现实的劳动关系中,尤其是环卫工人这类就业选择相对有限的群体,所谓的“同意佩戴”往往流于形式——如果佩戴定位器是上岗的前提,拒绝就意味着失去工作,这样的“同意”,在法理上根本站不住脚。
面对质疑,管理部门反复强调“数据仅作参考”“不会一刀切”“有申诉空间”,这些表态并非毫无意义,但本质上只是对使用态度的说明,而非制度化的约束。
法治真正关心的,从来不是“当下是否会被滥用”,而是“一旦被滥用,是否有明确的边界和制衡机制”。
当环卫工人的定位数据,可以被管理方随时调取、回溯、比对,甚至直接作为考核、问责、处罚的依据时,技术就已经嵌入了一种不对等的权力结构中。
这种权力的行使,无需主观恶意,也无需极端执行,只要这种定位监管被默认为“理所当然”,劳动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就会被悄然改变,劳动者的权利空间也会被不断挤压。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管理手段的落地,往往最先瞄准话语权最弱、组织能力最低、反抗成本最高的群体。
环卫工人、保洁员、护工、外卖骑手、保安……他们被纳入定位系统,并非因为自身工作风险更高,而是因为他们最难以拒绝。
如果今天可以对环卫工人实施全天候的定位监管,那么我们必须回答一个制度层面的核心问题:这种管理手段的适用边界,究竟在哪里?
是否需要法律的明确授权?是否需要限定具体的使用场景?是否需要遵循数据最小化原则,明确数据的保存与删除期限?是否需要建立独立的监督机制和有效的申诉渠道?
如果这些问题始终没有答案,那么所谓的“科技赋能城市管理”,最终可能只是管理便利压倒权利边界的过程,技术的中性,终究掩盖不了权力行使的随意性。
笔者并非反对技术管理的进步,也从未否认城市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
笔者真正想要探讨的,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基础判断:对没有任何违法记录的普通公民进行持续定位,应当是一种需要被严格论证、严格约束的行为,而非可以被轻易常态化、普遍化的管理手段。
当定位器从刑罚执行的特殊场景,悄然走进扫帚与环卫工牌之间,我们都该停下来问一句:这到底是城市治理效率的进步,还是法治边界的无底线退让?
这个问题如果被轻易跳过,那么下一次被“顺手”纳入定位系统的,可能就不只是环卫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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