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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之三十四
案例简介
周日晚上,王某报案称自己在行车时,不慎撞向路旁护栏,造成护栏和车辆受损。
经勘查后发现多处疑点:
01车辆低速行驶、视线良好
02驾驶员王某精神状态良好
03车辆受损严重但驾驶员毫发无伤
在查看沿途监控并认真比对后,发现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为林某,王某是替酒后驾车的林某顶包。真相大白后,报案人放弃索赔,林某与王某分别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驾驶员林某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酒后驾驶不仅增加了行车风险,对社会安全也造成极大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除酒驾外,本案例中驾驶员林某还饮酒后出险,找他人顶包,该行为将因涉嫌保险诈骗而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判刑将超过10年。
案例启示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责任免除条款:因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也就是说,本案中林某因酒驾造成的损失需自行承担。
醉酒驾驶机动车后找人顶包的行为不仅构成保险诈骗罪,还是危险驾驶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同时,"仗义顶包"的王某也会因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包庇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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