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发布对湖北省17个市州的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以下调整

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在政策下限基础上,辖内各商业银行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具体首付款比例

上述政策自2026年1月21日起执行。(湖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