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介绍过电视上的ACR技术,这个技术称之为内容自动识别。据说谷歌TV系统以及智能电视常年使用这项技术获得用户喜欢观看的视频内容,并连续截取电视屏幕上显示的所有内容,然后厂商通过这些截取的内容来获得用户的电视使用习惯,再出售给广告商,用以向用户精准投送广告。
尽管电视厂商从来没有承认过,但在2024年我们就报道过相应的内容,而且现在看来无论电视厂商态度如何,但美国的法院已经就这个问题开启了相关的诉讼,而且一来就将五家电视公司告上了法庭,这五家公司全部是业内的头部厂商,分别是三星、LG、TCL、海信以及索尼。美国德克萨斯州检察机构已经指控这些厂商使用 ACR 技术并转售收集的数据。
德克萨斯的检察长在去年年底的时候表示:厂商没有理由非法录制美国人在自己家中使用的设备,这种行为具有侵犯性、欺骗性和非法性。在德克萨斯州,隐私权这一基本权利将受到保护,因为拥有一台电视并不意味着要将你的个人信息拱手让给大型科技公司。而在去年12月,德克赛斯的法院就对海信公司发出临时限制令,要求该公司暂时停止在德克萨斯州使用ACR技术。而在前几天,也就是2026年1月6日,法院对三星公司发出类似限制令,但该限制令已被暂时终止,等待后续听证会。
这个事情不仅仅是在德州发生,近日在纽约州,纽约也提起了一项针对三星的集体诉讼,指控其存在类似做法:使用自动字符识别(ACR)技术并转售收集到的观看数据。我们预计这场风波可能还会持续下去,但是电视制造商也有理由为自己使用ACR技术来辩护:除了推广定向广告之外,实际上内容商也可以根据用户喜好推送他们喜欢的节目,这未尝不是一个好事。
而且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尽管欧美在保护隐私方面,在法律条文上限制得比较死,但是ACR技术依然广泛应用在全球各个地区的电视上。目前美国几个州的诉讼,能否改变电视厂商使用ACR技术我们不太乐观,毕竟广告内容是电视制造商的重要收入来源,我们不认为电视厂商在没有出现重大问题之际,会轻易改变自己的经营模式以及方式手段。
当然用户要解决电视ACR也很简单,断网就好了,通过盒子或者链接其他设备来娱乐,不过这个可能性似乎不太大……至于中国市场,这个可能是我们最不在意的,毕竟这么多年来,我们用户哪还来什么隐私可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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