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在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向大会作《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中有12处体现了安吉检察工作的元素。
01
全市检察机关获评国家级、省级典型案例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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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安吉县检察院认真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办理的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8件。
02
春燕工作室、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应用、“全科检察官”培养机制等多项重点工作,获得最高检主要领导在湖州调研时的充分肯定。
深化“空天地”一体化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全年技术协助办案25件次,办理的督促保护基本农田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技术办案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调研时肯定。
03
深入践行“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3件197人,同比分别下降7%和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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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深做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同比“双下降”。推动核心商圈系统治理,工作成效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案件获评湖州市“十四五”期间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04
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基层院检察服务中心全部入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竹乡检爱·安心解忧”矛盾化解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待各类来访咨询3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00余件,通过汇聚“检察+综治”合力,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05
全面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有力推动检察服务基层治理的力量下沉、重心下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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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齐配强3个基层检察室办案组,就地快办辖区内轻微刑事案件189件。因地制宜拓展“文化润检”载体,天荒坪(余村)检察室“竹枫检影”获评全省检察文化十大优秀品牌。
06
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发挥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机制优势,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办理全市首例侵犯客户信息类商业秘密案,精准打击违法“飞单”,针对“寄生虫”式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绿色家居行业治理,为企业技术创新与依法依规经营提供法治保障。
07
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高质量承办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进会。
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两山”理念诞生地——浙江湖州召开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进会。与会领导嘉宾前往“两山”理念诞生地安吉余村现场调研,了解安吉“千万工程”建设和生态环境检察履职工作。
08
加强农产品质量与产业保护,长兴、安吉等地检察机关开展“长兴紫笋茶”“安吉白茶”等地理标志保护监督,促进历史经典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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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办理线上销售假冒“安吉白茶”注册商标案,同步打击侵权制造商,起诉4人。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就商标使用不规范等执法司法问题,开展“安吉白茶”投诉举报处置专题研讨,维护白茶品牌声誉。
09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深化“共联检察”一周年建设成果,推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件,参与“合力键督”应用建设,相关工作成效获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调研肯定。
深化“共联检察”机制,检察官深入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常态化开展案件会商、检察听证、普法宣传等活动27场。提出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等相关立法建议16条,完善民主协商议事机制有关建议获《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采纳。
10
坚决不让司法公信力折损于虚假诉讼,依法监督纠正“假官司”37件,健全移送线索机制,1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安吉县检察院构建的涉终本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模型在全国会议作应用展示。
研发涉终本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模型,被省检察院专项部署推广,在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终本执行程序监督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获最高检官微、检察日报报道。
11
深入推进行刑双向衔接,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5件,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受理反向衔接733件,提出检察意见540人,行政处罚率99.8%,坚决避免“不刑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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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行刑反向衔接由“接住”迈向“接好”,安吉县检察院根据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流程和业务要求,依托计算机算法,实现反向衔接案件文书自动生成、结果智能输出,为办案增质增效。该应用获评全省数字检察创新应用竞赛二等奖,相关工作获《检察日报》报道。
12
迭代升级年轻干部项目首席负责制,围绕检察工作热点难点,大力推动干部项目领衔、基层历练、一线接访,实现干部培养与事业发展“双向奔赴”。
彭高翔作为生态环境检察教育基地改造项目首席负责人,立足展示需求,整合多方资源,系统梳理工作成果,将其打造为展示安吉生态检察工作的重要窗口。
(总第11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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